於北辰罵他「漢奸」確定判賠20萬 張延廷迴應了

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左),退役陸軍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右)。(中時資料照合成)

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去年受訪表示,萬一臺海發生衝突,國軍只能撐4天,遭退役陸軍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批評「漢奸、臺奸」,遭張提告,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於確定須賠償20萬。對此,張延廷也受訪迴應此事。

高院表示,於北辰發表之言論,並非出於其本身專業之意見,亦未客觀理性駁斥對方見解或質疑對方分析能力,且對方接受訪談時並未提到放棄防衛甚至投降等論述,他即冠以漢奸、臺奸、敗類等用語,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爲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善意之評論。

高院審酌張延廷爲政戰學校政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於北辰爲陸軍少將退伍,現爲桃園市議員,兩造時常接受媒體訪問,發表對軍事情勢分析、軍事政策評論,在社會上均有一定之地位,經濟狀況皆屬良好,判決於損害賠償20萬元確定。

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今(25)日報導,張延廷受訪表示,法官採信自己的說法,於北辰的則沒有采信,所以沒有提起上訴,但於則提了。他指出,法官在看了自己在電視節目中的發言,覺得很有邏輯、很嚴謹,自己提出許多證書,還當過3所學校的校長,有專業性、不可取代性,法官因此採信說法。

張延廷指出,法官查過自己的軍旅生涯紀錄,自己得過42枚勳章,從沒有遭記過、記申誡,「我都進入大陸偵查過,怎麼可能做臺奸」。他除強調,法律只是工具,只要知過悔改就好,不要亂講話,而榮譽是軍人第二生命,也承諾,會將20萬賠償金捐給弱勢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