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罵空軍前副司令「漢奸、臺奸」 於北辰判賠6位數
陸軍退役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去年接受節目訪問時,罵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漢奸、臺奸、敗類」,被一狀告上法院,張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判於20萬元,於不服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張延廷主張,他是知名軍事評論者,2024年5月26日到風傳媒製作的「下班瀚你聊」節目接受訪問,節目主持人詢問若中國出兵攻臺,國軍能支撐幾天,他分析並答以中國必定採取快節奏攻勢,以演習天數來推知約僅2天即能攻陷我國,寬鬆估算乘以2則爲4天。
張延廷指出,未料於北辰聽聞他的論述後,卻於同年月28日在三立新聞網製作的「94要客訴」節目中,恣意謾罵他「漢奸、臺奸、敗類」等語,他認爲於的言論足以貶抑他的社會評價,且相關言論在網路上流傳,已不法侵害他的名譽權,而提告求償。
一審判於應賠償20萬元,於不服上訴,高院指出,漢奸、臺奸、敗類均爲負面詞彙,其中漢奸、臺奸爲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內奸」,即指通敵或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羣之馬,危害同類之人,於相關言論指摘張,足以貶損張的社會上評價,已侵害張的名譽權。
高院認爲,張接受節目訪問時,是依個人專業知識,針對如果中共攻打臺灣可能戰略做分析,屬公衆議題,而對此攸關國防安全、公衆利益的議題,於可加以評論,若不認同張的見解,可提出專業意見駁斥,但於所發表的言論,並非出於本身專業意見,也未客觀理性駁斥張的分析能力。
高院指出,張接受訪談時並未提到放棄防衛甚至投降等論述,但於仍冠以漢奸、臺奸、敗類等用語,使用偏激不堪言詞而爲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出於善意評論,審酌雙方學經歷等,認爲於應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陸軍退役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