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MW光電場 經部要求提防災計劃

7月初丹娜絲颱風重創南臺灣光電案場,至今還未完成善後。經濟部表示,未來20MW以上光電案場需提防災計劃。(本報資料照片)

7月初丹娜絲颱風重創南臺灣光電案場,至今還未完成善後,對於業者只會蓋卻無防災、善後能力,經濟部擬與環境部成立跨部會「光電總體檢小組」,經濟部表示,原本便已要求中大型發電案場要做好災防工作,未來將明確畫出紅線,以20MW容量爲基準,要求舊電廠提出涵蓋防災、減災、災後處理三大面向的防災計劃,新廠辦理登記時也需一併提出這項計劃,新制最快第4季上路。

環境部也表示,正啓動相關修法作業,未來擬將光電板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賦予光電業者自行清除處理廢光電板責任,也將一併討論目前每千瓦1000元的模組回收費,是否需調整。

丹娜絲颱風共造成南臺灣約14.5萬片光電太陽能板受損,累計損壞的裝置容量達37.8MW,其中嘉義縣環保局對光電業者總計開罰900萬元,直到9月初才清理完畢。對此經濟部官員指出,經濟部針對中大型的發電案場原本就有災防計劃的規範,上位法案就是《災防法》,但過去沒有明定容量的界線,目前規畫以發電容量20MW爲基準,要求提出包括事前的防災、減災,事後的清理等事項的災防計劃,由於法源爲行政命令,預計第4季可望上路。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副司長呂雅雯對此表示,大型光電案場體檢主責單位爲經濟部,此應屬初步規畫,環境部尚未收到相關資料,不過環境部未來將與經濟部密切討論光電板回收、去化相關問題。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舉例,已啓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法作業,擬將光電板納入公告應回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讓光電業者負有自行清除處理廢棄光電板的責任,不過仍會向業者收取模組回收費。

他表示,考量到當前光電板回收再利用成本上漲逾5000元,環境部去年向經濟部提議將每千瓦1000元的模組回收費率,調高至每千瓦1400元,不過最終經濟部決議維持每千瓦1000元,環境部將在《廢棄物清理法》修法相關作業過程中,討論是否要調整模組回收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