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轉跑交通車免徵汽燃費 最快年底實施
交通部預告修法,遊覽車若轉跑交通車擬免徵汽燃費。(本報資料照片)
目前公路客運與市區公車等大衆運輸免徵汽燃費,遊覽車仍要繳納。交通部今預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與「汽車運輸業審覈細則」,未來遊覽車業者若改爲專跑交通車業務,可列爲免徵汽燃費對象,最快今年底上路。
交通部表示,考量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的營運型態與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相似,爲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爲專辦交通車,專注經營交通車業務,促進遊覽車產業分類營運,提升營運安全與健全整體產業發展,故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將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的免徵對象。
交通部也同時新增「汽車運輸業審覈細則」第六條之一,增訂牌照轉換配套機制,以利業者日後辦理牌照繳銷重領或車輛汰舊換新時,得依業務需求,領用符合其經營性質的牌照。
交通部提到,修正草案預告14天,將收集各界意見納入參考,若相關法制作業進行順利,最快今年底前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