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武嶺凌晨放煙火 太管處報警開罰3000元
有民衆在社羣平臺分享,昨凌晨4時49分竟有人在武嶺停車場附近施放煙火,影片中,絢爛花火照亮夜空,爆裂聲此起彼落;也有人拍下疑是一票年輕人,車輛違停在對面路邊放煙火邊錄影,誇張行徑讓人直覺「不妥」。經報警,行爲人已到案,依法處3000元罰鍰。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合歡山海拔逾3000公尺,擁有許多臺灣特有動植物,正因高山生態環境脆弱,受損難回覆,因此明令禁止燃放鞭炮、煙火、炊煮、烤肉、亂丟垃圾等行爲,已報警協助追查行爲人到案。
該處修訂「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今年9月公告實施,燃放煙火罰金從1500元提高到3000元,將依新規開罰;若引發森林火災將依「森林法」究辦,恐面臨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