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調查員工有無大陸居住證 違反就服法恐挨罰30萬元
中華郵政近日傳出調查員工有無持有大陸身分證、護照、居住證、定居證等資料。(報系資料照)
中華郵政近日傳出調查員工有無持有大陸身分證、護照、居住證、定居證等,而該資料屬就業服務法所訂的「隱私資料」,僱主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關聯,否則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依就業服務法指出,僱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就業服務法細則進一步闡明,隱私資料包括生理資訊、心理資訊及個人生活資訊。而有無具有他國身份則屬「個人生活資訊」,僱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該條文的認定及裁罰爲地方政府處理,地方政府可視僱主有無符合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目的,若有違法要求隱私資料,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