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大又美」過關…旅美學者:川普要外企深耕美國設廠
「又大又美」法案將「晶片法」適用於半導體、半導體制程設備製造廠的投資抵減。圖爲臺積電位於美國亞利桑那州的第一座工廠。 (中央社)
美國聯邦衆議院七月三日通過「又大又美法案」後,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分析,稅改法案對臺灣企業在美投資、設廠、研發及參與新興產業提供多項稅務優惠,有助於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而擁有美國籍、稅務居民身分的臺灣人,也無須擔心自二○二六年起美國稅負顯著增加,甚至有新增的節稅措施可善加利用。
個人稅方面,法案中新增加班費、小費免稅額度、在美製造車輛的車貸利息扣除額,保留穿透個體業務所得百分之廿扣除額,預計對部分居住於美國境內、外的臺灣人有節稅效果。
公司稅方面,法案恢復固定資產及美國境內研發支出百分之百費用化,並放寬利息費用扣除限制,這對於在美國從事製造、研發的臺灣企業有一定節稅效果,也增加臺灣企業在美國子公司的融資彈性。
再者,法案中的百分之百費用化措施也擴大到用於製造的不動產,在美國興建廠房,或整建閒置不動產作爲製造用途的臺灣企業,可望無須按卅九年逐年攤銷廠房的成本。
此外,法案也將「晶片法」適用於半導體、半導體制程設備製造廠的投資抵減,將其抵減率從現有百分之廿五提高至百分之卅五,適用於自二○二六年起投入使用的設備,但相關設施必須於二○二六年底前實質動工開始興建。
不過,旅美學者翁履中在社羣發文表示,川普的經濟政策愈發清晰:對願意「投資美國、製造美國」的企業給予稅務與規則上的誘因,而對那些僅在美國市場銷售、卻不實質投資設廠或就業的外企,則將面臨更嚴格的限制與稅務壓力。這對臺灣企業是嚴肅提醒。若希望繼續深耕美國市場,臺灣企業勢必須重新審視其全球供應鏈與佈局策略,不只是關稅,而是稅制、補貼、規範與政治風險的全面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