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財劃法修法影響教育經費 全中教:中央應速與地方溝通
全中教今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立即就修法後不再補助的項目與金額,進行公開協商與具體財政調整規劃。本報資料照片
隨着立法院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教育界關注修法後對地方教育財源的實質影響。對此,全中教今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立即就修法後不再補助的項目與金額,進行公開協商與具體財政調整規劃,以避免教育經費遭到排擠,影響基層學生受教權益。
全中教指出,目前地方教育經費佔地方總預算平均約45%至52%,其中約有15%依賴中央統籌或專案補助。若財劃法修法導致補助項目縮減,恐使地方教育經費短少數十億元,進而衝擊師資聘任、校舍維護、特教與偏鄉教育計劃。教育支出屬於憲法保障的「基本國策」事項,不應隨政治與財政分配機制而動搖。
全中教提及,目前地方政府尚未獲得中央明確指引,哪些補助項目將停止、補助比例如何調整,均無正式文件可依。對此,全中教要求教育部應立即公佈不再補助的項目與金額明細,以利地方政府編列預算。地方議會應同步評估教育預算調整方案,並公開要求地方政府應編足短缺的教育經費。如此才能避免「預算真空期」,讓學校運作困難或教育計劃中斷。
針對地方政府,全中教呼籲在因應修法進行預算重整時,應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爲最高原則,不應任意削減學校運作經費或延後教師聘任。全中教建議立法院應該在財劃法修改中附帶要求,明年度地方增加的一般性補助款下限應依教育部被減少的預算比例,至少編列28%以上用於教育,其配套的審覈與監督機制應更爲明確,以免地方政府明年編列的預算變成人人都想要,個個都覺得不足的窘境。
全中教強調,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不應成爲財政分配調整的代價。財政劃分法修法得以增加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財源,其實是可以有更多預算可用於教育下一代,但在制度變動的一開始,很有可能因爲一時的亂象,而使得地方教育先蒙其害而未得其利,期盼各方能就學生的未來而儘速展開對話,而避免發生教育經費被排擠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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