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籲中央儘速施行財劃法修正案

苗栗縣長鍾東錦25日籲請中央儘速施行財劃法修正。(

苗栗縣長鍾東錦25日籲請中央儘速施行新版財劃法,許多的款項的下放,能夠讓縣市政府先知道,否則對苗栗財政調度比較困難的縣市,會有大麻煩,對苗栗地方的建設不是一件好事。

據悉,中央總預算案雖然已經立法院否決覆議,依法行政院必須儘速覈算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並通知各縣市政府,但是行政院先前就以總預算案遭立法院刪除凍結等理由,暫停撥款到各縣市政府,包括工程前期規畫費等項目經費,全部喊停,讓財政原本就困難的苗栗縣長鍾東錦跳腳。

鍾東錦表示,苗栗縣的統籌分配稅款,因爲中央下款的比例按月有稍微降低,已經到60幾、70%,要等到6、7月份稅金全部收齊才一次補足,像苗栗財政調度比較困難的縣市,真的會有蠻大的麻煩,對苗栗地方的建設不是一件好事,因此縣府還是希望許多款項的下放,能夠讓縣市政府先知道,因爲這個項目在一年前就已經是這樣,現在忽然間又改變,而被立院刪除的預算並沒有減少很多,是不是有必要這樣做?他覺得財政部跟主計單位,應該可以慎重再考慮,是不是對苗栗縣財政困難的縣市可以比較寬容,希望中央可以考慮。

縣府財政處指出,財政是庶政之母,各地方政府依照中央覈定預算金額,編列執行薪資、業務、工程支付等,但未來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將於2025年6月底前以「實際數撥付」,意即實際收入不足時,普通統籌款會被打折,往後有餘裕才能補足。

財政處說明,苗栗縣政府自有財源一直以來嚴重不足,未來恐加重縣府資金調度不穩定及風險,使各項福利建設政事難以推動,民衆生活品質「大受影響」,但新版財劃法若能儘速施行,可望有效解決縣府財源不足問題。

財政處指出,財政部通常於前一年度通知各地方普統的分配數,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以按月平均撥付爲原則,如普統財政部短給,對財力較強或債務管理較好的縣市,可以透過融資或其他方式因應,但苗栗縣因債務超限仍受行政院財務控管,不得新增債務,並且每月獲撥的普統,還須被財政部以代償方式支付融資調度平臺金額,縣府除依行政院覈定的償債計劃還款外,每年還要視餘裕資金狀況增還債務,因此若按月撥付的普通統籌款短少,將使縣府財政狀況更加嚴峻。

財政處強調,苗栗縣政府自有財源嚴重不足,各項中央補助的地方建設,亟待自籌款配合辦理,總統已於2025年3月21日公佈財劃法修正,新財劃法可增加地方分配財源、提升地方財政自主權,確實能解決地方自有財源普遍不足的困境,因此籲請儘速施行新版財劃法,讓苗栗縣得以推動更多民衆有感的縣政計劃,並持續積極配合中央落實各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