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罰250萬元…未依通報時限下架涉詐廣告 Meta發言人說明原委

數位發展部今(21)日指出,臺北市政府日前通報Meta旗下臉書平臺未依防詐條例規定,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依法裁處250萬元罰鍰。Meta發言人表示,「此次罰款的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給我們,而非以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我們檢視流程因此延誤」,並表示未來會與數位發展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地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Meta指出,此次罰款的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給我們,而非以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檢視流程因此延誤。儘管如此,Meta仍在 24小時的時限內,移除了 95% 由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的廣告。未來,Meta會與數發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地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數發部表示,本案源於臺北市政府於114年6月18日、7月14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1763則,依案件類型分爲,未依詐防條例第32條第1項第1款前段於24小時內下架77則,以及後段提供委託刊播者等資訊1686則。

數發部於接獲通報後即啓動調查作業,確認通報涉詐廣告均已下架;數發部即依「行政程序法」要求Meta陳述意見,並邀集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及臺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會討論。

調查發現,Meta雖已配合將臺北市政府所提供的95%詐騙廣告下架,但由於本次臺北市政府提供的通報案件不是電子檔案,而是紙本資料,Meta在處理紙本通報的速度緩慢,所以仍有5%案件未能符合「詐防條例」規定於24小時內下架。綜合考量違規情事,數發部依同法第3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250萬元,並要求Meta於30日內改正。

數位發展部指出,臺北市政府日前通報Meta旗下臉書平臺未依防詐條例規定,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依法裁處250萬元罰鍰。(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