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限時下架涉詐廣告挨罰…Meta稱「因紙本通報延誤」 北市警局打臉

Meta未依時限下架涉詐廣告挨罰,業者表示罰款主因是政府以紙本公文通報。圖/路透社

Meta未依時限下架涉詐廣告挨罰,業者表示罰款主因是政府以紙本公文通報。臺北市警察局今天迴應,有專人對接且同步以Email等方式通知要求下架,絕非僅以紙本通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21日表示,針對臺北市政府通報Meta經營的Facebook平臺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依法裁處新臺幣250萬元罰鍰。這也是數發部3度開罰Meta。

Meta表示,罰款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而非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檢視流程因此延誤;在24小時時限內,已移除95%由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的廣告。Meta將與數發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臺北市警察局透過文字迴應,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主管機關爲數發部,但數發部建置的電子通報系統「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在今年8月前未納入地方政府,也無其他具行政處分效力的電子送達管道。基於積極阻詐職責,市警局依行政程序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具備行政處分效力的紙本發函要求Meta處理。

市警局表示,除正式紙本發函外,也有專人與Meta法律代表對接,並同步以Email和Line羣組通知、提供詐騙廣告清冊要求下架,絕非僅以紙本通報,導致延誤。

北市府表示,今年2月成立打詐小組,由資訊局彙整每天涉詐廣告,市警局再要求Meta於24小時內下架,並持續追蹤處理進度;法務局則透過防詐條例及消保法要求Meta配合防詐措施,透過跨局處合作,全面強化打詐作爲。

北市府表示,數發部應儘速將各縣市政府納入電子通報系統,積極落實中央與地方共同打詐目標。市府也將持續堅定落實打詐,守護臺北市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