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氏米粉被曝存在異物,代工模式與研發投入受質疑

近日,英氏嬰兒米粉被曝產品中發現異物,引發對其代工生產模式和研發投入的質疑。對此,英氏客服8月15日迴應稱,公司米粉產品均由自有工廠生產,代工生產消息不實,並表示其生產工序及質檢報告可確保產品在未開封條件下不會存在異物。

資料顯示,英氏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英氏控股”)近兩年位居國內嬰幼兒輔食市場份額首位,2024年掛牌新三板,目前已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文件。根據北交所今年7月公佈的上市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2024年,英氏委託產品採購金額佔比爲55.1%,且報告期內委託生產商存在因生產安全等問題被行政處罰的情形。因2024年公司米粉、紙尿褲、成長褲、紙尿片等產能利用率仍有閒餘且其他產品均採用委託加工模式,英氏控股還被北交所問詢其上市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及募集資金規模的合理性。

另據英氏控股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其2022年—2024年研發投入所佔同期營收比例均不足1%,且2024年研發投入同比猛增近800萬元。對此,北交所在上市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中,要求英氏控股說明報告期內研發項目成果轉化情況,報告期內轉化實現的收入情況,研發投入大幅增長的合理性等。

客服迴應米粉非代工生產

近日網傳視頻顯示,英氏嬰兒米粉裡發現異物,並指向該品牌營收大比例靠代工,研發佔比長期不足1%。

8月15日,新京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就米粉異物問題諮詢英氏客服,對方答覆稱,公司已關注到相關情況並採取行動。相關報道里稱涉事米粉來自代工廠,爲不實信息,英氏米粉目前全部產自湖南長沙的自有工廠,且產品出廠時有質檢報告,每一批次都經過檢測。

對於客戶米粉罐中爲何會有異物,該客服解釋稱,其米粉在生產過程中會有相應檢測、異物攔截和篩網過濾,還有一些產品會進行人工挑揀,不可能出現這麼多異物。網傳信息中出現的異物,客服不確定具體爲何物,目前接到最多的信息反饋是產品中出現蟲子。“因爲近期天氣比較熱,產品開封后沒辦法排查蟲子具體是怎麼進去的。但我們可以保證的是,產品在未開封情況下,蟲子是絕對不會有的。我們產品生產過程中要經歷130℃以上的高溫,產品是充氮無氧狀態,蟲子是沒有辦法存活的。”

代工模式受質疑

資料顯示,英氏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主營嬰童食品、嬰幼兒衛生用品兩大業務,旗下有“英氏”輔食、“舒比奇”嬰幼兒用品、“偉靈格”營養食品等品牌。2024年4月,英氏控股掛牌新三板,後於2025年6月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文件。

英氏產品中出現異物,讓人容易將其產品質量與代工模式聯繫到一起。根據英氏控股此前掛牌新三板時發佈的公開轉讓說明書,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其委託生產收入分別約爲5.31億元、6.96億元、5.4億元,收入佔比分別爲56.31%、53.68%、63.53%。對此,新三板掛牌審查部在審覈問詢函中,要求英氏控股補充披露公司採取委託生產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較大食品安全及質量風險,以及對委託生產單位是否存在依賴等。

英氏控股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解釋稱,由於不同產品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環節不同,新生產線建設投產需要大量資金和時間,公司短期內無法快速增加產能。公司在委外生產環節,向受託生產企業提供產品設計、配方等關鍵指標,要求受託生產商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標準進行處理。委託生產商在公司整個生產經營中處於從屬地位,公司對外協廠商不存在依賴。

與掛牌新三板時情形類似,英氏控股上市申報材料也遭到了北交所問詢。其中提及,英氏控股2024年委託產品採購金額佔比55.1%,委託生產商較多,且報告期內委託生產商存在因生產安全等問題被行政處罰的情形。要求英氏控股說明委託加工合同中有關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責任的約定及執行情況,發行人及子公司、委託生產商等是否存在因產品安全問題、衛生問題被退換貨、投訴、消費者糾紛、行政處罰或訴訟糾紛等情形。

根據英氏控股今年6月遞交的北交所上市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2年—2024年,其自主生產的產品主要有“英氏”品牌米粉和“舒比奇”品牌的紙尿褲、成長褲和紙尿片。部分嬰幼兒輔食、兒童食品、營養食品及少量嬰幼兒衛生用品採用委託生產模式。不過就米粉品類而言,英氏2022年相關產能趨於飽和,因此從同年年底開始委託生產米粉產品,直至2024年其瀏陽生產基地投產才解除委託生產。2024年,英氏委託生產產品採購金額合計約4.17億元,其中佔比最大的前三類產品是餅乾類、米粉、零食類。

一位母嬰連鎖企業負責人認爲,英氏此前之所以外包廠商數量較多,主要在於輔食市場競爭激烈,企業不僅要滿足精準營養需求,還要在品類上滿足消費者對米粉、麪條、果泥、肉泥等產品的多種需求,“一家公司不可能什麼產品都做,投資新產品線和構建新品類營銷渠道都存在難度”。

研發佔比長期不足1%

除代工模式外,英氏控股長期研發投入佔比過低同樣被外界詬病,相關指標也決定了其北交所上市合規性。

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英氏控股2022年—2024年營收分別爲12.96億元、17.58億元、19.74億元;淨利潤分別爲1.17億元、2.19億元、2.1億元,呈放緩趨勢。2025年1-3月,英氏控股營業收入爲5.4億元,同比增長12.29%;淨利潤爲8095.23萬元,同比增長5.23%。從2024年各業務板塊表現來看,嬰幼兒輔食爲英氏貢獻了77.4%的主營業務收入,是其業績增長的主要原因。

CIC灼識諮詢數據顯示,中國嬰幼兒輔食市場2024年規模約559.1億元,2019年-2024 年複合年均增長率爲8.9%。其中,“英氏”市場份額在2023年、2024年居行業首位。

與業績規模相比,英氏控股2021年、2022年研發投入佔公司營收比重不足0.5%,且產品研發也存在一定的“外包”問題。相關報告期內,與英氏簽訂聯合研發協議的主要生產委託商有5家,包括青島明月海祥營養食品、上海京元食品、台州黃罐健源食品、福建美一食品、長沙鴻鑫源新材料等。

其中,部分聯合研發企業曾被查出食品安全隱患。2017年,上海京元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受到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處罰。2018年,福建美一食品有限公司由於同樣原因,被漳浦縣市場監管局合計罰沒50880元。

根據北交所2024年10月發佈的《發行上市審覈動態》,其要求發行人在報告期內充分披露創新特徵,同時對創新性提出量化指標,如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複合增長率達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達到1500萬元以上;通常需擁有Ⅰ類知識產權3項以上或軟件著作權50項以上;通常參與制定過2項以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等。

英氏控股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其2022年—2024年研發投入分別爲552.98萬元、921.24萬元、1714.83萬元,儘管較此前有所提高,但所佔同期營收比例仍不足1%。2024年研發投入同比猛增近800萬元,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有爲上市衝高之嫌。爲達到北交所上市創新特徵要求,英氏控股還在招股書中提及其獨創的“科學5階精準餵養體系”,以及參與了多項兒童食品團體標準起草等。

對此,北交所在上市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中,就創新特徵與成長性,要求英氏控股結合與內外資品牌的對比情況,說明自身在生產加工工藝、質量控制舉措及產品開發設計(產品配方)的先進性,分階段餵養產品體系與競爭對手相比的競爭優勢,補充披露產品創新、技術創新、轉型升級的具體情況,並完善申請文件《關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北交所定位的專項說明》等。同時就研發情況,要求英氏控股說明各期研發投入的明細構成,與受託生產廠商聯合研發產品的背景及必要性,如何準確劃分產品成本及聯合研發費用,發行人報告期內研發項目成果轉化情況,以及研發投入大幅增長的合理性等。

募資必要性受監管問詢

此次申請北交所上市,英氏控股擬募資33395.64萬元,用於湖南英氏孕嬰童產業基地(二期)創新中心建設項目、嬰幼兒即食營養粥生產建設項目、產線提質改造項目、全鏈路數智化項目、品牌建設與推廣項目等。不過財務數據顯示,英氏控股米粉、紙尿褲、成長褲、紙尿片2024年產能利用率爲72.53%、85.06%、85.73%、16.79%,其他產品均採用委託加工模式。

對此,北交所在上市審覈問詢函中要求英氏控股說明其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募集資金規模的合理性,具體包括本次募投擬新增產能是否與市場需求相匹配,是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模擬測算募投項目建成後資產折舊或攤銷金額及對利潤的影響,並充分揭示風險等。

上述母嬰連鎖企業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母嬰門店營收構成中,奶粉佔比在50%左右,輔食及營養品佔比可達到20%至30%,在部分調理型門店營收佔比可達40%到50%。利潤貢獻方面,輔食及營養品已超過嬰幼兒奶粉,成爲渠道毛利貢獻最大者。儘管如此,輔食行業發展面臨兩方面難題,一是新生兒數量,二是精準營養需求。以前輔食產品鋪貨只要有足夠的利潤空間就行,現在需要母嬰連鎖品牌配合推動,還要研發精準營養和內容“種草”,市場難度比以前大很多。

另一方面,從掛牌新三板到轉戰北交所,英氏控股與投資人此前簽署的上市對賭協議也浮出水面。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英氏控股實際控制人爲馬文斌(直接持股19.85%,通過長沙英瑞間接控制3.55%)、萬建明(14.31%)、彭敏(14.31%),三人合計控制公司52.02%的股份。2022年2月,英氏及全體股東簽署《股權協議》,約定給投資人(南京星納亦、華潤潤湘、珠海衆霖等9個主體)享有包括治理結構安排、股份轉讓限制、信息權、優先認購權、優先購買權、共同出售權、回購權、反稀釋權、最惠國待遇等特殊股東權利。相關條款約定,若英氏控股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IPO(首次公開募股)成功上市,則投資人有權要求英氏進行股份回購。

這份對賭協議在英氏控股申請掛牌新三板時,曾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問詢,要求其說明與多傢俬募股東簽署對賭協議的具體內容,特殊投資條款的解除是否存在附條件終止或效力恢復約定等。據英氏控股在此次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中所述,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及全體股東之間均不存在對賭協議或類似安排情形。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鐵

編輯 唐崢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