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闖交通部放鞭炮...警通知到案 她稱不滿車禍太多、號誌太混亂

交通部大樓門口前天下午突然被人燃放鞭炮,巨大聲響引起民衆注意,警方獲報到場找不到人,事後調閱監視畫面,發現陳姓女子涉案,昨天晚上7點多通知到案說明,她供稱「不滿馬路上車禍太多」才燃放鞭炮,警詢後被依社維法藉端滋擾公衆場所裁罰。

警方20日下午3點多獲報,仁愛路一段50號交通部大門有不明女子燃放鞭炮,儘管保全見狀制止,要求離開,但她仍咆哮謾罵,更手持2串鞭炮燃放。

當時大門口外有一輛公務車,所幸僅受財損無人受傷,警方到場,發現2串鞭炮僅被成功燃放1串,另1串完整遺落在地,沒發現涉案人,着手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

追查發現,陳姓女子(40歲)涉有嫌疑,她在場徘徊3分鐘左右,犯後搭乘臺北捷運離去,考量她燃炮鞭炮行徑太怪異,警方隨後直接至她住處通知到案說明。

陳女昨天晚上7點多配合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她供稱這個社會車禍太多、交通號誌太混亂,不滿很久了才燃放鞭炮,儘管員警對她的說法一頭霧水,不解放鞭炮關聯,警詢後仍依違反社維法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者裁罰,處以3日以下拘留或1.2萬元以下罰鍰。據瞭解,陳女是陸配身分。

陳姓女子不滿「馬路上車禍太多」,20日至交通部大樓門口燃放鞭炮,被警方依社維法裁罰。記者翁至成/翻攝

陳姓女子不滿「馬路上車禍太多」,20日至交通部大樓門口燃放鞭炮,被警方依社維法裁罰。記者翁至成/翻攝

陳姓女子不滿「馬路上車禍太多」,20日至交通部大樓門口燃放鞭炮,被警方依社維法裁罰。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