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買雞排聲稱吃後身體不適…他要求12萬賠償 警方查疑涉恐嚇取財

一名男子到炸物店買雞排後,隔天打電話告訴業者,他家人吃完雞排身體不適,要求店家12萬元賠償,否則讓該店做不下去,業者今天報案,臺中市大雅警方將追查疑涉恐嚇取財案。

臺中市大雅警分局今天說明,今天下午2時接到民衆報案,稱在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一段某炸物店前有恐嚇取財案件。

報案人廖女報案稱,昨晚許姓男子來電宣稱,他在20日至店內購買雞排後,所購買的雞排引起家人食用後身體不適,隔天晚上他打電話中向報案人要求12萬元的賠償,並表示「要讓報案人開店做不下去」等詞語,致使廖女感受威脅且心生恐懼。

廖女與許姓男子今天私下協調無果,廖女至大雅分局正式報案提告恐嚇取財告訴,後續警方將通知許男到案說明。

大雅分局呼籲,民衆於消費過程中遇有糾紛,應循理性平和方式解決,可透過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切莫訴諸不法或過激手段,而遭移送法辦。

詐騙示意圖。圖/AI生成

一名男子買雞排聲稱吃後身體不適,要求店家12萬元賠償,臺中大雅警方追查疑涉恐嚇取財案。圖/取自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