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北市男2度酒駕被同一警察抓包 這回騎電動輔助自行車也逃不掉
臺北市簡姓男子是水果批發場臨時工,日前凌晨騎電動輔助自行車上班途中,在中正區汀州路三段搖搖晃晃,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盤查聞到濃厚酒氣,酒測值每公升達0.26毫克,已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當場遭逮捕送辦,巧的是,這次是簡男第二次酒駕被抓,兩次都被同一名員警逮到。
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員警日前凌晨1點多巡邏,發現簡男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在自行車道上行車不穩上前攔查,簡男(59歲)臉色泛紅、滿身酒氣,員警依程序對他酒精檢測,結果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26毫克。
簡男辯稱是「中午喝了幾瓶啤酒」,更強調「我是用腳踩的,沒開電」,質疑爲何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爲釐清是否使用「動力」,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簡男確實有啓用電力輔助。
警方進一步查出,簡男在2023年8月也曾因酒後騎乘普通機車遭攔查,當時同樣是凌晨1點多、酒測值亦爲0.26毫克,巧合的是,兩次攔查的都是同一名員警。
中正二警方提醒,酒後駕駛無論車種皆屬違法,即使是電動輔助自行車或慢車,只要啓用動力行駛,若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仍會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呼籲民衆飲酒後切勿上路,更不可心存僥倖。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簡姓男子酒後騎電動輔助自行車,酒測值每公升超過0.25毫克,遭逮捕移送法辦。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