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違反勞基法將重罰 醫界籲提高健保總額、改善人力失衡
醫院違反勞基法將重罰,醫界籲提高健保總額、改善人力失衡。(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大型醫院違反《勞基法》,8月起將比照上市上櫃公司,加重罰則。醫界人士指出,單靠罰則無法解決人力失衡問題。一些醫院對加班費斤斤計較,是因成本考量,呼籲政府提高健保總額預算,強化財務韌性,讓醫院增加人力,並強化分級轉診制度與民衆的健康教育。罰錢是手段不是目的,新制上路後,希望勞檢單位以改善和輔導先行。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本報資料照)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政府提高對大型醫院的勞動罰則,是對保障醫療人力勞動權益的積極態度,具有宣示性意義,目的在改善醫護過勞、共時長的問題。基本上,大型醫院視《勞基法》爲規範的最低標準,只會優於《勞基法》,要落實沒有問題,甚至現在就加班1分鐘也已算是加班。
醫療工作是高風險、高責任的專業,若人力短缺就會有很大的壓力。洪子仁認爲,加重罰則有助強化守法的誘因,值得肯定,但人力失衡的問題,並非看到罰則就能解決。加強罰則的同時,應該要有3大配套。
洪子仁表示,爲加強醫院的財務韌性,讓醫院能改善醫護人員待遇、補齊人力,健保總額一定要足夠;其次,則是強化分級轉診制度,例如透過調整部分負擔,讓醫療的使用更有效率;另外,則是加強對民衆的健康教育,鼓勵民衆分流就醫,避免輕症往大醫院門急診衝,迴歸大醫院照顧急重難罕病患的本質。
「提高罰則的目的不在罰錢,而是解決人力問題」。洪子仁說,現行一些醫院之所以觸法,是因有財務壓力,對加班費斤斤計較。他呼籲勞動檢查時要考量醫療現場的真實狀況,希望勞檢單位以改善和輔導先行,而非吹毛求疵,畢竟罰錢是手段而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