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口抽菸被阻怒打警衛 莽男「和解又沒履行」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去年5月間因在醫院門口抽菸,被醫院的駐衛警A男驅離,竟心生不滿,當場揮拳攻擊對方。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興雖然已經與A男達成和解,卻遲遲沒有履行,最終依傷害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阿興在醫院門口抽菸被制止,竟惱羞成怒毆打駐衛警。(示意圖/VCG,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去年5月間在臺北市某醫院的院區門口抽菸,被院方的駐衛警A男驅離,竟心生不滿,當場揮拳攻擊A男,導致A男四肢多處挫傷、頸部鈍挫傷。

事後,A男報警處理。阿興接受警詢時,坦承在上述時間、地點與A男發生肢體衝突。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A男任意在禁止抽菸處抽菸,經駐衛警制止,竟惱羞成怒,不僅拒絕離去,甚至徒手打人,導致A男受傷,考量到他犯後已坦承犯行,雖然他與A男達成和解,但至今仍未履行,最終依犯傷害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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