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被警攔查怒嗆「白目」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6月間因違規穿越馬路,被警員攔查,他心生不滿,竟當街辱罵「lān-muā」、「白目」,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雖然阿輝辯稱是因爲遭到警員刁難纔會說氣話,但並未獲得臺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8日。

▲阿輝違規穿越馬路被警員攔查,竟當場出言辱罵。(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非本案事發路口。)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去年6月間行經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與安億路的交岔路口,因未依標線穿越馬路,被警員攔查,他竟心生不滿,當場在路邊辱罵警員「lān-muā(臺語,膦蔓)」、「白目」。

阿輝到案之後矢口否認犯行,他強調,不記得當時穿越馬路有無走斑馬線,因爲現場很熱鬧,沒有聽到警員的聲音,他自認沒有違規,也願意配合調查,卻遭到警員刁難,一氣之下才會說出那些話。

但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輝的犯罪事實有警員職務報告、密錄器譯文及影像截圖、檢方勘驗筆錄等證據爲證;此外,經查詢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頁,「lān-muā」是用以形容他人厚顏無恥、流氓、不要臉的樣子,「白目」則用以形容他人不識相、不知好歹,確實都是負面的貶抑用語,屬於貶低個人社會評價、人格尊嚴的侮辱性言語。

法官表示,阿輝僅因細故心生不滿,一時衝動竟當街辱罵警員,行爲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犯後否認犯行,至今仍未與警員達成和解或調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8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