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逃逸式”辭職對抗組織審查,廣東一干部被處理
據惠州清風5月17日消息,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貿促會原黨組成員、副會長陳黨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黨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爲逃避紀法懲處謀劃離職,以“逃逸式”辭職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把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土地使用權取得、股權轉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黨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黨生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陳黨生,1970年12月生,廣東博羅人,曾任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商局局長、投資服務中心主任,惠陽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局長,惠陽區鎮隆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惠陽區淡水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惠陽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惠州市貿促會黨組成員、副會長。
來源:粵說新語、惠州清風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