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廣東14名幹部被查,3名幹部被處分
(202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一週監察】
接受審查調查
寧習洲(南方醫科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系主動投案)
郭葆明(惠州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二級巡視員)
賴建鋒(省高等學校教學考試管理中心負責人)
劉齊英(珠海市香洲區委原副書記、區政府原區長)
黃金輝(中山市港口鎮黨委書記)
黃東明(茂名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林育勝(揭陽普寧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
張志遠(黃埔海關所屬鳳崗海關四級高級主辦)
謝英俊(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黨委原書記)
謝健超(佛山市潔源建築資源再生有限公司總經理,系主動投案)
古育輝(梅州市蕉嶺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潘兆兒(中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原二級調研員)
楊小鵬(惠州市港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陳黨生(惠州市貿促會原黨組成員、副會長)
陳春生(肇慶市端州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林小剛(雲浮市云城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接受黨紀政務處分
徐建華(東莞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處分: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問題(摘要):違規接受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業務承攬、項目審批、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吳道聞(省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省能源局原局長)
處分:開除公職;沒收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問題(摘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業務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陳鵬生(潮州市科學技術局原三級調研員)
處分: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問題(摘要):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酒後駕駛機動車,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來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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