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拍到學童遭告發 校園旁直播 陸配送辦
陸配劉女日前在臺北市民生國小外與親友直播,分享生活日常,因疑似拍攝到小學生遭導護媽媽勸退,北市議員許淑華因此向警方告發。警方日前通知劉女到案偵詢後,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送辦裁處。
警方調查,52歲劉女5月15日在民生國小外透過通訊軟體微信直播,因疑似拍攝到小學生,引來一旁導護媽媽出言告誡,市議員許淑華獲悉後不滿劉女舉動,認爲劉女行爲已觸法,即向警方告發,警方獲報循線通知,劉女5月16日到案說明。
據悉,劉女自稱居住附近,直播只是想向親友分享生活日常及環境,不料竟有觸法之虞。警方表示,依法受理許淑華告發,詢後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嫌將劉女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另依兒少權法函請社會局裁處。
北市社會局表示,收到警方提供兩名疑似行爲人,將持續追蹤司法結果後,再評估是否涉及違反兒少權法,若經調查違反49條遺棄、身心虐待、拍攝或錄製暴力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出版品等情事,可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
對此,有法界人士感到震驚,雖然告訴、告發是人民權利,但是劉女是結婚來臺、領有身分證的臺灣人,只是在小學旁直播分享日常,所作所爲和許多網紅相同,竟因此被函送,「走在路上還能不能自拍?校園周遭要列攝影禁制區了嗎?」、「這世界是不是有點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