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立委陳俊宇競選團隊2成員影射對手賄選 二審認罪獲緩刑
高院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去年參選立委時,其競選團隊成員楊男、李女冒用宜蘭地檢署之名、製造抓到賄選的假圖卡,影射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黃琤婷的團隊涉賄,楊男、李女一審被依僞造文書罪各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因2人認罪,27日維持2人各1年2月刑度,但2人均獲緩刑3年宣告,須提供50小時義義務勞務、並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本案可上訴。
宜蘭縣立委選舉民進黨陳俊宇以10.7萬票當選,但去年1月13日投票前,宜蘭縣有20至30個LINE羣組都流傳1張圖卡,內容提及「抓到賄選、宜蘭溪南,某民代助理涉嫌買票,目前正接受調查中,圖片:宜蘭地檢署」。
檢方查出是陳俊宇競選團隊成員楊男、李女所 爲,依法起訴。檢方批評,假圖卡不僅造成選民對黃琤婷團隊的品德操守及政治形象產生質疑,且是在投票日前3、4天發佈,足生妨害選民投票行爲的正確性,以及立委選舉的公正性,也足以讓一般民衆誤信假圖卡是由宜蘭地檢署發佈或依檢方發佈新聞而製作。
宜蘭地院一審依僞造文書罪各判楊男、李女徒刑1年2月。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27日仍判2人1年2月,但考量2人認罪,給予2人緩刑3年宣告。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