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官宣!中小學生放春秋假,共5天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教育局印發《佛山市教育局關於開展中小學春秋假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雙減”政策要求,調整中小學生學習節奏,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形成勞逸結合的良好狀態,引導學生更多地走出課堂、走向社會、走進大自然,2025-2026學年將在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進行春秋假試點。
2025-2026學年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14日,共三天。
2025-2026學年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後,共兩天,具體時間待國務院公佈2026年節假日放假安排後確定。
《通知》強調,春秋假使用學校機動時間安排,不佔用學校新授課時間和複習考試時間,不進行調休補課。春秋假放假期間,從嚴控制書面作業總量,儘量少佈置或不佈置書面作業,鼓勵引導學生利用假期參與社會實踐。對於春秋假期間確實無法照顧學生的部分家庭,參照暑期託管的成熟做法,以片區或教育集團爲單位集中設置校內託管點。春秋假託管不收取託管服務費,學生用餐據實收費,收費標準應提前公示並告知家長。
《通知》要求,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中小學春秋假試點工作,全力統籌各部門各方面的資源,充分調動家庭、社會、學校等各方面的力量,圍繞有效利用春秋假假期,創新工作舉措,努力將春秋假假期打造成促進學生全面成長的“黃金期”。
要盡力免費開放博物館、少年宮、科技館、社區功能場所及設施等各類社會資源,方便學生在春秋假期間進行社會實踐。要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執行情況作爲工會維護職工權益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家庭教育,幫助家長樹立科學的育人觀,引導家長利用春秋假陪伴孩子親近自然、增長見識,領略山川秀美,感受風土人情,家校社聯動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春秋假是個什麼假?
春假、秋假,並非新鮮事物,在過去,一些中小學,特別是農村的中小學,除了有寒假和暑假以外,在春秋兩季還會放春假、秋假,也叫“農忙假”。後來隨着雙休制度的全面推行,才逐步退出歷史舞臺。近年來,春假、秋假又開始被頻繁提及。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中就曾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
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再次提出,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爲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
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發佈的《關於改善節假日旅遊出行環境促進旅遊消費的實施意見》中也曾提到,各地可以結合氣候環境等情況統籌寒暑假時間,制定出臺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的辦法。
2020年,教育部曾在相關答覆中表示:在保證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學任務和教學時長的前提下,學校放假時間包括春秋假時間由各地、高等學校結合實際做出具體安排。
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中,再次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其實,每年和“春假”相關的話題都會引發關注和熱議。只是,要在全國普遍推行“春秋假”制度,尤其是中小學,仍然面臨不少現實難題。在中高考的升學壓力下,家長對於“耽誤學業”的擔憂;家長和學生的假期不能同步,雙職工家庭面臨“孩子放假、家長上班”的難題。
來源|山東教育新聞綜合整理自南方都市報、大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