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春秋假能否落地?河南江蘇湖北海南已發文推動
今年稍早前,中辦、國辦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近期,陸續有省份公佈文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例如,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河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河南提出,大力發展托幼一體化服務、普惠托育服務,理順幼兒園與托育機構“雙軌制”管理體制,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3歲幼兒,依託老舊小區、廠區、街區既有建築建設托育設施,推動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
“春秋假”是國家鼓勵中小學在春季和秋季增設的短期假期,旨在讓學生勞逸結合、調節學習節奏,同時促進家庭錯峰出遊、帶動消費。河南此次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同時,鼓勵各級領導幹部帶頭休假,鼓勵將帶薪休假與傳統節日、特色活動相結合,加強休息休假制度落實情況常態化監督。
不僅是河南,日前江蘇省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印發江蘇省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行將“五一”前3個工作日、“國慶”前3個工作日分別設置爲中小學春假和秋假。
5月8日,《湖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旨在強化消費對支點建設的戰略支撐力。湖北推出的《方案》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今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提振和擴大消費三年行動方案》。
海南的這一方案提到,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實現彈性錯峰休假,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另外,已經實施了春秋假政策的浙江杭州,今年對中小學的春秋假進行了“再升級”。
4月28日—30日,杭州市主城區以及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的中小學開啓春假。杭州市教育局發佈通知,進一步完善了春假和未來的秋假實施方案。
通知中特別提到,春秋假期間確實無法陪同孩子的部分家庭,各地要參照暑期託管具體要求和成熟做法,提供春秋假託管服務;春秋假原則上放3天,學校可利用其中1天,組織學生開展春秋遊、運動會或其他社會實踐活動;春秋假託管不收取託管服務費,學校組織開展春秋遊或其他社會實踐活動的,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學校利用春秋假違規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