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客“開門殺”致人死亡,網約車司機被判刑

停車、觀察、開門、下車,

這些看似簡單的動作稍有疏忽,

就有可能上演“開門殺”,

導致他人受傷甚至死亡。

近日,廣東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一起案件。

被告人黃某通過接單平臺搭乘袁某到目的地後,在禁止停車路段靠右停車,其時兩人均僅顧着結算費用,沒觀察後方來車情況,袁某從後座左側打開車門準備下車時,後方羅某正駕駛着電動車前來,羅某的電動車與小車車門發生碰撞,造成羅某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據悉,網約車司機黃某在禁停區臨時停車且沒盡到提醒乘客確認安全才下車的義務,承擔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乘客袁某沒有觀察後方來車情況,直接打開車門致人死亡,承擔次要責任,需承擔行政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後,綜合考慮被告人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並取得諒解等情節,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除司機黃某負刑事責任外,袁某也對羅某家屬進行了民事賠償。

什麼是“開門殺”?

“開門殺”是指停車後,車輛駕駛人或者乘客下車開門時,沒有認真觀察後方情況就貿然打開車門,導致後方的行人或者車輛經過時來不及反應撞上車門,或者避讓時撞上後方來車,造成交通事故。

這種交通事故往往臨近車道,途經車輛避讓不及,極易引發二次事故。

還有一種二次傷害的情形是被撞的騎行人員倒地後,會給道路上的其他出行人員造成傷害。

車門不能隨便開,

避免“開門殺”要謹記三點

駕駛人

應選擇合適地點停車,提醒乘客開門時注意後方來車。

▶ 駕駛人要養成文明良好的停車習慣,停車時要選擇安全合法的停車位置,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 駕駛人應提前提醒乘車人,特別是後排乘客,要先看清車輛前後左右的來往行人、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開門下車。

乘客

從右側下車,掌握正確的開車門辦法。

▶ 除了駕駛人外,乘車人儘量從右側下車。

▶ 乘客和駕駛人都需要掌握正確的開車門辦法:

01 “荷氏開門”法

用距離車門較遠的那隻手開車門,也就是左駕用右手開,右駕用左手開。

當駕駛人/乘客換成離車門較遠的那隻手,即右手開門時,上半身會自然而然地轉動,頭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時觀察到後面駛來的車輛。

02 “兩段式開門”法

在確保汽車周圍安全的前提下,駕乘人員開車門時,不要一下全部打開,而是先打開一個小縫。然後扭頭往後觀察後方情況,確認安全後再推開車門。略微打開的車門,起到了主動示警的功能。

路人、騎行者

遵守交通規則,警惕路邊車輛忽然開門。

▶ 走路時不要顧着玩手機,路過停在路邊的車輛時,應當減速慢行,特別是剛停下來的車輛和打雙閃燈的車輛,要防範車門突然開啓。

▶ 行人要走人行道。騎行者要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騎行者一定要注意佩戴安全頭盔,並扣好搭扣。

▶ 大部分汽車的車門打開寬度在80-100釐米,所以距離汽車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確保安全,步行、騎行人員注意保持與車輛的橫向距離。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