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強化成本真實和產品真實,制止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非理性競爭
7月1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規範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秩序情況的彙報,強調要加強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強化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督促重點車企落實好支付賬期承諾。
加強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目的是及時發現有些企業不合理定價行爲;強化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目的是督促企業真正做到承諾和營銷宣傳的一致,也是爲了避免花式營銷;督促重點車企落實好支付賬期承諾,目的是保障下游中小企業等供應商的資金鍊穩定,從而維護整個產業鏈條的安全。
三者相輔相成,共同構築起制止新能源汽車領域非理性競爭的規範體系。
截至2025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爲696.8萬輛和693.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41.4%和40.3%。同時,各種非理性競爭現象也層出不窮,甚至到了企業不顧綜合成本進行低價傾銷的程度。這被稱爲非理性競爭或者是“內卷式”競爭。
競爭有正當競爭和非理性的不正當競爭之分,正當競爭帶來的是各方面進步,非正當競爭帶來的危害也十分顯見。
就新能源汽車領域來說,一方面,非理性競爭在一定範圍內催生了產品生產不一致現象。
今年6月,工信部下發文件明確,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督促企業規範生產經營和宣傳營銷行爲,守牢道路機動車輛產品質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工信部2024年11月發佈的《關於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的通報》顯示,在乘用車、貨車2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9家汽車企業生產的9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
產品生產不一致現象背後原因值得深究,包括在激烈的價格競爭態勢下,有的汽車生產企業故意誇大技術優勢,也有的企業爲了降低成本即使有技術也不採用等。
中汽中心中國汽車戰略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鐵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強化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能有效避免企業在產品配置、安全、環保性能等方面“縮水”,從而守住產品質量安全底線,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縮水”和守住產品質量安全底線是緊密相連的。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領域非理性競爭對整個產業鏈安全造成隱患。
今年6月,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隨着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加劇,競爭壓力從整車向產業鏈環節傳導,出現了供應商貨款支付賬期加長、資金週轉困難等現象,不利於產業技術創新和健康可持續發展。
上述工信部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今後將繼續引導整車企業與供應鏈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協同發展,積極營造“大河有水小河滿”的良好局面,不斷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當前,衆多車企做出支付下游企業賬期不超過60天的承諾,工信部表示給予積極支持。這實際上是爲了制止有些車企通過薅下游企業羊毛支撐其大打價格戰的基礎。
判斷是不是正當競爭,是否低於成本進行傾銷是一個關鍵要素,這也是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加強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的重要原因,更是抓住了問題的根本所在。
以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爲目的,在特定時間和範圍內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屬於典型的不正當競爭手段。當然,法律也規定,爲了推銷新產品可以在一定時間段內低於成本銷售加以推廣,但新能源汽車領域現在的狀況很難說符合這一要求。
價格一般是由市場競爭決定,但如果價格不反映企業經營成本,單純從競爭角度非理性降價,擾亂市場,政府會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干預。這一點是需要包括新能源汽車領域,以及外賣領域企業認真加以考慮的。
當然,這一干預應該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正如昨日第一財經發表社論指出的那樣,對市場規範都要嚴格基於《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真正堅守依法行權、權在法下的底線思維,讓法治成爲市場公平競爭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