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發揮碳市場“指揮棒”作用,政府和市場要各歸其位

8月25日,中辦、國辦發佈《關於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強調,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有計劃分步驟擴大實施範圍、擴展參與主體,營造更加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努力實現碳排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

具體目標是: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爲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目前,我國已建立起了重點排放單位履行強制減排責任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及激勵社會自主減排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截至2025年7月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累計成交量6.81億噸,成交額467.84億元,碳交易市場“指揮棒”作用逐步顯現。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25日在解讀“意見”時表示,經過不斷探索和實踐,全國碳市場建設統籌把握好節奏和力度,在考慮企業承受能力的同時,充分激發降碳內生動力,有力促進全社會形成“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意識,行業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徵不斷顯現。

要充分發揮碳交易市場的“指揮棒”作用,要豐富交易品種、交易人羣和交易支持工具。這也是一般成熟市場的必備條件。

意見提出,今後將根據行業發展狀況、降碳減污貢獻、數據質量基礎、碳排放特徵等,有序擴大覆蓋行業範圍和溫室氣體種類。也就是說,在目前已有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四大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的基礎上,今後將有更多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

另外,一個價格合理的繁榮的市場必須有多方參與。在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中逐步引入符合條件的自然人蔘與交易,以及在金融方面建立完善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制度等,都是擴大交易羣體的有效措施。

當交易羣體充分擴大的時候,市場的判斷力就會增強,價格形成的機制就會更加完善,一些違背市場規律的行爲也會受到各方監督。市場則聚焦資源配置效能釋放,通過豐富交易產品、擴展交易主體等提升活力,激發內生動力,形成真實碳價信號。

要充分發揮碳交易市場“指揮棒”作用,也要加強對政府行爲的規範和對市場運行的監管。

意見要求,今後要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償分配比例。政府在設定碳配額控制目標、完善市場調節、平衡市場供需方面具有關鍵作用,今後尤其要防止一些不符合大方向的既存政策碳資產,以及可能產生的新生碳資產加入到碳市場交易中來。

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交易行爲的監管,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操縱市場等行爲。其中包括建立重點排放單位履約風險評估預警和管理制度,防範履約風險,以及加強對碳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等具體措施。

要充分發揮碳交易市場“指揮棒”作用,還要加強法規制度建設。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開展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相關立法研究。其中包括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加大對碳市場違法犯罪行爲的聯合打擊力度,完善全國碳市場資金清算機制,提高資金清算效率以降低碳市場制度性交易成本等。

全國碳市場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強化系統觀念,統籌好市場和政府、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整體和局部、國內和國際等關係,推動全國碳市場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數據可靠性更高、行業包容性更強。上述各方面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當前尤其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政府把該管的管住管好,把該歸市場的放權市場,真正實現有效市場與有爲政府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