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地方分攤租補經費惹議 政院:蒐集意見中未有定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記者黃婉婷/攝影

內政部日前以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爲由,發函地方政府要求明年起自籌租金補貼經費,外界憂心造成全臺租補條件不一,甚至中斷。行政院指出,租金補貼政策將會續推,額度不會減少,至於地方自籌比例,內政部尚在蒐集地方意見,財劃法也還在釋憲中,一切沒有定案。

本報掌握,2026年租金補貼的縣市自籌比率落在1到4成,未來地方補貼經費將提高至90億餘元;中央則負擔265餘億元,總經費合計356億元、將補助75萬戶,目前以臺北市自籌比率4成最高、金額18.7億元,臺中市因撥款戶數高,自籌比例雖爲30%,金額卻是21.7億元,全臺最高。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在內政委員會指出,租金補助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跟一般性補助款統刪25%不同,今年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會函文地方政府,是因5都詢問明年是否要編列租金補貼預算科目,國土署才函文地方政府,請各縣市按照過去分攤比例編列預算。

外界關注,若地方政府堅決不配合的話,如何避免全臺租補條件不一,衝擊租屋族權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中央政策不會改變且持續推動,給予民衆的額度不會減少。

李慧芝強調,新版財劃法修法通過後,中央要釋出3753億元的預算到地方政府,在分配不均、事權不清的狀況下調整,嚴重影響中央政府施政量能,因此行政院已於5月21日提出釋憲,希望會有好結果。

內政部國土署主任秘書歐正興強調,租金補貼政策自2007年辦理至今,2021年前都依照「地方制度法」跟「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地方財力分級,與中央共同分攤經費,比例約爲75%比25%,後續中央提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提高額度至50萬戶,頗受各界好評、民衆申請踊躍,去年底已經達到78萬戶的規模。

歐正興續指,財劃法修正後,因應中央預算減少、地方財源增加,去年底內政部就宣告未來會參照2021年前的做法,經費改采地方、中央共同分擔。由於地方政府已在籌編明年的預算,內政部6月發函地方政府表達意見,目前爲止還沒有相關回複意見,假設地方反對,會再做因應處理。

他強調,租金補貼是一個地方自治事項,呼籲地方政府共同承擔對弱勢、青年及婚育家庭租屋需求的照顧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