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廢水資源化未達5%將受罰 雲林添購沼渣集運車完成最後1哩路

養豬廢水資源化到今年底必須達到5%,雲林養豬協會添購集運車協助規模較小的豬場集運沼渣,縣府呼籲豬農儘快申請,以免受罰。記者蔡維斌/攝影

養豬大縣的雲林縣推廣畜牧糞尿做爲農地施肥已逾10年,爲因應今年底環境部法令規定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須達到5%,縣府和雲林養豬協會今天啓用新購沼液沼渣澆灌車,將負責集運小規模養豬場,縣長張麗善呼籲未達比率的養豬場,儘速向縣府提出申請,以免受罰。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是全國第一大養豬縣,飼養頭數超過152萬頭,約佔全國養豬30%,環境部於民國106年修正併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明訂畜牧業資源化比率,應於114年達到符合5%資源化的規定,雲林已有8成的豬場都達標,目前尚有260家規模較小的豬場未符合標準。

因此,中央、縣府、雲林縣養豬協會共同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未來將對260家養豬場提供沼液沼渣的集運服務。今天車輛啓用儀式由縣長張麗善、環境部水保司技正邱國書、雲林養豬協會理事長吳英吉、副理事長蔡德福等人共同主持。

農業處長魏勝德指出,雲林縣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率截至今年8月已達79.6%,1203家養豬場,已有957場投入畜牧資源化行列,每年可減少264.5萬公噸畜牧廢水排入河川,且成立36隊沼液施灌車隊,對農地施灌面積達2225.6公頃,減少15.1萬包化肥使用,並可利用沼氣發電,大幅減少碳排量。

蔡英吉和蔡德福指出,雲林養豬量最大,養豬廢水資源化,不但可助農且對淨化環境、河川幫助很大,期待集運車能持續增加,改善整個養豬環境,也可改變大衆對養豬負面觀感,甚至成爲國內養豬廢水資源化的領航示範。

雲林縣府呼籲,目前養豬場未達5%資源化家數尚有260家,尚未完成資源化5%的養豬場,可多利用雲林縣養豬協會所購置的澆灌車協助載運,儘速在今年底完成申請,以免受罰。相關集運業務可電洽(05)6622810雲林養豬協會。

養豬廢水資源化到今年底必須達到5%,雲林養豬協會添購集運車協助規模較小的豬場集運沼渣,縣府呼籲豬農儘快申請,以免受罰。記者蔡維斌/攝影

養豬廢水資源化到今年底必須達到5%,雲林養豬協會添購集運車協助規模較小的豬場集運沼渣,縣府呼籲豬農儘快申請,以免受罰。記者蔡維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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