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業者運北部廢土回填雲林 高鐵、自來水集水區也受害
雲林地檢署查獲廢土集團違法回填,發現雲林河川區域公有地、高鐵路權用地、自來水公司集水區用地都受害。(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查獲廢土集團違法回填,發現雲林河川區域公有地、高鐵路權用地、自來水公司集水區用地都受害。(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追查不法廢土集團,發現集團首腦魏男自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運送營建混合物與無機性污泥至雲林多處農地違法回填,部分土地更涉及河川區域公有地、高鐵路權用地、自來水公司集水區用地,9日地檢署表示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魏男等36人及1家公司。
雲林地檢署打擊以回填廢土方式破壞農地與國土資源的環境犯罪,針對魏男廢土集團進行追查,由檢察官莊珂惠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虎尾分局、臺西分局共同偵辦,發現魏男與陳男車隊合作,自北部運送營建混合物與俗稱「土餅」的無機性污泥至雲林違法回填。
地檢署表示,魏男廢土集團回填11筆農地,面積約6.7公頃;陳男車隊回填3筆農地,面積約1.3公頃。總計逾8公頃,均爲特定農業區的優良農地,遍佈斗六、西螺、土庫等鄉鎮;部分土地更涉及水利署第4河川分署的河川區域公有地、土庫鎮高鐵路權用地,以及臺灣自來水公司的集水區用地。
廢土集團分工精密,由魏男總指揮,其陳姓女友負責記帳,吳男等人操控挖土機,伍男等人放哨並引導重機具經小路進出。地主仲介林男等人則以監視器過濾車流,按車次收費方式進行牟利。另查獲陳姓地主等16人,竟爲節省購土費用,提供自有農地回填廢土,甚至有知名房仲人員涉入仲介行爲。
地檢署指出,本案偵查過程中,在大陸地區的魏男得知挖土機司機被逮捕拘提,透過在臺灣女友的委任劉姓律師,得知偵查中警詢、偵訊內容,陳姓律師因涉泄密罪嫌,也一併遭法辦。全案聲押6人,其中4人經法院裁準羈押禁見,其餘30人以5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