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艾俐專欄》誰來制衡司法官
法務部日前公佈的24名一審主任檢察官名單裡,赫見嚴辦柯文哲(如圖)團隊及聲押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的檢察官都升官。(中時資料照,杜宜諳攝)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有意參選高雄市長,去年遭檢調鎖定,以涉嫌濫用助理費搜索調查;日前某週刊刊登林岱樺與某住持互動後,政壇再掀波瀾,林岱樺痛斥這是特定暗黑勢力結合檢調與媒體,對女性人格的毀滅 。
不到幾天,已經羈押快1年的柯文哲在法庭休息時,大罵檢察官,而且摔破水瓶。他的太太陳佩琪先是在法庭上怒吼法官,並在柯文哲生日時寫臉書說,先生如果不測,她將揹着阿北的骨灰,每天擋住賴清德及太太外出之路,並且要舉行國際記者會,控訴執政者如何迫害在野黨領導人。
誰能責怪柯文哲、陳佩琪、林岱樺如此極端的反擊言論及動作?但是北檢羈押柯文哲,心意如鐵,法務部日前公佈的24名一審主任檢察官名單裡,赫見嚴辦柯文哲團隊及聲押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的檢察官都升官。當然升遷有專業度和資歷的因素,但似乎可見黨檢媒圈成一起,壟斷且定義臺灣的司法。
2000年以後,政府給司法人員大幅加薪,希望高薪養廉,不與政黨、金錢掛鉤,因爲司法官所握有的是國家最敏感的生殺予奪之權,現在司法官最高月薪20萬,中階也有15萬左右,月退俸也有薪水的7、8成。這與美國司法人員的薪水差距不大,民衆期待檢察官自律爲官,否則社會必須發揮制衡力量。
近年來每有知名人士涉案,常見到的就是媒體披露偵辦細節,最主要是line談話,硬碟和USB訊息,或者證人證詞,常常使無辜者受害,例如前綠委高嘉瑜被男友林秉樞施暴案裡,偵查期間就有媒體刊載,林秉樞在line裡常吹噓他跟張忠謀夫人張淑芬很熟,甚至談及炒股票,當然遭到當事人否認。泄密者是誰?自有公論。
檢察官泄漏案件的情況屢見不鮮。早在陳水扁特別費案時,檢調就頻頻向媒體透露偵查細節,使社會氛圍迅速傾向「有罪推論」。同樣地,王金平關說案,特偵組直接公佈監聽譯文,瞬間引爆政壇風暴。檢察官近年來似乎威風十足,只要調查局請準搜索票那一刻,被搜索的人似乎已經被定罪。
臺灣司法體系長年在「偵查不公開」與「社會知情權」之間擺盪。2003年訂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2011年和2019年修法時,又將「透明化」與「人民知的權利」納入條文,表面上是資訊公開,實際上卻讓檢察官在重大案件中更能藉媒體塑造社會觀感,最後都可能傷及司法公信力。
我國司法人員泄漏案情缺乏制衡,雖然有法條可管,但實際上執行乏力。檢察官是法務部的公務人員,但幾乎沒有聽過檢察官因泄密而受到任何處分。只有一個案件例外,就是2013年的「黃世銘泄密案」。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因將偵查中監聽的資料通報總統與行政院長,被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震撼司法界。
美國、德國、日本對檢察官泄漏案情有懲處,日本檢察官被視爲「特別公務員」,若泄密,不僅觸犯《刑法》公務員守密義務罪,最高可處兩年徒刑,還可能被撤職。美國懲處則是另一種光譜。檢察官若泄漏情報,可能觸犯《聯邦刑法》,過去曾有檢察官因向媒體泄露案情細節,被判緩刑或剝奪執業資格。有的直接吊銷律師執照,終生不能執業。
權力失衡的代價,不是檢察官個人行爲操守,而是整個國家信任的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