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版“併購重組十條”落地:未來3年推進至少60單典型併購重組案例
爲做好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集團併購重組相關工作,近日,廣州市委金融辦正式印發《廣州市支持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下稱“併購重組十條”)。
2024年以來,國務院、中國證監會陸續出臺多項政策,激發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活力,發揮資本市場在企業併購重組中的主渠道作用。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廣州市境內外上市公司238家,總市值約3萬億,其中A股上市公司154家,總市值約1.9萬億,上市公司主要來自電子設備製造、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化學化工製造、專用設備製造、生物醫藥、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等行業。
2024年以來,廣州市約50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涉及產業整合的併購重組事項,其中重大資產重組4單。
根據“併購重組十條”,廣州欲力爭到2027年,推進不少於60單具有代表性的併購重組案例,圍繞廣州“12218”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10家左右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上市公司,培育3-5家有行業影響力的專業併購基金管理人,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成爲併購交易和股權投資市場活躍、併購提質效果明顯、資源配置日益優化的區域,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併購重組十條”從十個方面明確廣州市支持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集團併購重組的重要任務。一是以並促引賦能現代化產業向實向新發展,推動上市公司、大型企業集團圍繞廣州“12218”現代化產業體系開展併購。
二是分類推進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各類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及需求開展併購重組。
三是構建併購重組庫,通過省市區三級聯動及市場機構的參與,動態儲備併購重組的“意向庫”和“標的庫”,提高併購重組的效率效能。
四是搭建對接交流服務平臺,依託廣東資本市場併購重組聯盟、廣州市資本市場融資對接服務平臺、廣州市國資併購聯合會等平臺組織,實現政策宣貫、資源整合和交易促進三大功能。
五是加強證券服務機構的專業支撐,督促證券服務機構提高對產業的把控能力以及專業的併購服務水平。
六是拓寬併購重組的融資渠道,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組合融資工具,做大做強併購類基金。
七是建立併購重組工作機制,完善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集團併購重組的發現機制、激勵機制和協調機制。
八是提升併購重組的監管包容性,依法依規對國有企業涉併購重組事項進行包容審慎監管,健全完善國資股權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機制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
九是規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市場行爲,倡導上市公司在自身經營發展、財務穩健的前提下開展併購重組。
十是共建併購市場誠信活躍的營商環境,加大對併購等資本運作人才的培養力度,建立與國際市場跨境併購資源的交流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廣州也在通過發揮併購類基金的作用,推動廣州金控集團設立廣州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基金,總規模100億元,首期10億元,爲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集團開展併購重組提供基金支持和專業賦能,基金現已簽約落地首支子基金(規模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