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母親河閩江看福州生態檢察守護綠水青山
閩江是福建母親河,發源福建、江西交界,三大主要水源支流在南平市延平區附近匯合後稱閩江,而後流經福州市閩清縣、閩侯縣、鼓樓區,至鼓樓區淮安半島分南北兩支,北線流經臺江、晉安、馬尾區,南線流經倉山區與下游最大支流永泰縣大樟溪匯合形成烏龍江,至馬尾區羅星塔複合爲一,而後又如喇叭般分爲兩支,一支從東南穿越三江口入海,一支折向東北從馬尾區琅岐島、連江縣川石島等注入東海。
福州位於閩江中下游,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積極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履行生態檢察職能,守護閩江流域水更清、岸更綠、景更美。
今年6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南平市政協與兩地檢察機關在南平市共同簽署《福州市、南平市政協和檢察機關關於加強政協民主監督與檢察法律監督貫通協同保護閩江框架協議》,以“民主監督+法律監督”雙輪驅動,以“異地+跨區域”深度融合,深化新時代山海協作,全面提升整體監督效能,共同守護閩江流域生態環境。
入城段:助力提升源清流潔水岸交融
閩江從南平市流入福州市,首先到達的是閩清縣,位於二者交界處的閩江水口庫區,既貢獻清潔能源,也守護一方生態,涉及福州市閩清縣、南平市延平區、三明市尤溪縣、寧德市古田縣四市四縣區16個鄉鎮、89個行政村。近年來,閩清縣檢察院針對庫區養殖網箱和水葫蘆等江漂垃圾問題,形成綜合整治監督方案層報福建省檢察院,並召開閩江流域水葫蘆整治圓桌會議,在省檢察院牽頭推進下,省河長辦組織四地水利工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清理非法養殖面積超3萬平方米。閩清縣檢察院還與上游三地檢察機關會籤《關於建立閩江環水庫區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跨區域協作機制的意見》,與下游閩侯縣檢察院會籤《關於建立福州市閩江流域公益訴訟、生態檢察保護協作備忘錄》,從中辦理水環境治理案16件,督促職能部門將生活污水併入污水管網,對20多處違規養殖場予以整改。
江水東流至閩侯。今年2月,閩侯縣檢察院在辦理閩江右岸非法採礦刑事案件中,發現閩侯縣近年因地鐵及周邊房產建設項目增多,在非法採礦河灘附近存在隨意傾倒建築垃圾、渣土等情況,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河道行洪活動,遂向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鄉鎮發出磋商函,督促職能部門查處違法行爲4件,行政處罰12萬元,並將涉案約200畝岸灘納入補充耕地範圍,並完成復墾工作,恢復岸灘生態環境。
古樹名木是重要的物種資源、景觀資源和生態資源。在閩江流域閩侯段左岸的某鄉鎮,一棵百年古樟樹在拆遷安置清表中被大面積修剪。2023年2月,閩侯縣檢察院收到市人大常委會生態行業代表聯絡站的情況反映後,依託代表建議與公益訴訟檢察建議銜接轉化工作機制,多次邀請林業專家到現場提供專業指導,督促職能部門整改。福州市檢察機關以此爲契機,加強對轄區內古樹名木開展司法保護,讓古樹名木“老有所依”。
城區段:助力打造宜居城市有福之州
閩江緩緩流入福州市主城區鼓樓區,與福道閩江片區相映。今年8月12日,由鼓樓區檢察院聯合屬地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打造的“福道檢心 公益訴訟檢察實踐基地”在福道蛇山段下方的某小區落成。
2023年9月,颱風“海葵”導致福州降下大雨,鼓樓區蛇山部分山體滑坡衝入該小區多名住戶家中,所幸無人員傷亡,但滑坡隱患仍讓小區住戶憂心。2024年3月,鼓樓區檢察院收到該線索後,立刻邀請人大代表、地質專家及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員走訪現場,並利用無人機對現場環境進行取證,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有關部門積極推進地質災害治理。但由於整治項目內容複雜,技術要求高,屬地政府多次發佈招標公告,都無果而終。
2024年6月,鼓樓區檢察院組織相關部門及招標業務專家,在鼓樓區綜治中心召開圓桌會議,梳理歸納該項目所涉及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促成屬地政府於7月15日招標成功。施工期間,最高檢及省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到施工現場調研,並實地走訪羣衆,指導下一步工作。今年4月,工程全部竣工後,業主代表將寫着“滑坡無情 檢察有情紓民困,青山無言 法治有言煥新顏”的錦旗送到鼓樓區檢察院。“感謝檢察官365天的不懈努力,幫助我們重新擁有了美好安全的家園。”業主代表鄭大姐感激地說道。
臺江依閩江順勢向東,江潮吞吐,河水泛新,三橫六縱、一江十一河星羅棋佈。早在2018年3月,臺江區檢察院就設立駐河長辦檢察官聯絡室,與鼓樓區、晉安區、倉山區檢察院一起承擔福州主城區生態司法保護職能。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依託“林長+河(湖)長+檢察長”機制,針對閩江公園北園防洪堤外違章搭建、餐飲企業違規將污水直排內河、侵佔河道、非法捕魚等問題,實施服務城市品質提升10條意見,在全省率先開展“破壞水資源犯罪專項檢察”,參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檢察訴訟等專項行動,促成相關職能部門整改到位,助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水中”的山清水秀、內河環繞的生態格局,爲福州市居民提供更加宜居的生態環境。
今年3月,倉山區檢察院訴張某權等12人非法採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福州市《福山福水檢察藍》案例研究專刊。2022年起,張某權等人以承接閩江流域倉山段一碼頭港池清淤項目爲名,陸續在超清淤項目範圍盜採海砂,形成集盜採、運輸、銷售爲一體的非法產業鏈,對生態資源造成巨大損害。經自然資源部評估,本案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達130多萬元。倉山區檢察院在做好刑事案件的同時,釐清非法產業鏈中採砂者、購砂者、運輸者之間的共同侵權責任,分別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向法院起訴,並要求當事人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也如數賠付到位。
支流段:助力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在倉山區,閩江流域的南支也稱烏龍江,閩江下游最大的支流——永泰縣大樟溪在這裡匯入。如今,大樟溪作爲福州重要的戰略水源地——“一閘三線”工程的主水源,爲福州都市圈下游580萬人送去源源不竭的優質水,也爲永泰縣帶來源源不斷的財政收入。
近年來,永泰縣檢察院服務當地黨委中心工作,把大樟溪水資源管理保護作爲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永泰地處多縣市交界、河流污染日益呈現出跨區域特徵,在“一閘三線”工程莒口閘蓄水期間,就聯合大樟溪下游閩侯縣、倉山區檢察院組建跨縣區辦案組,協同整治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轉運污染問題。主動牽頭與大樟溪上游的德化縣、仙遊縣檢察院及河長辦會籤《關於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加強大樟溪保護跨域協作的意見》,深化“四市六縣”環戴雲山生態保護司法聯盟機制。依託該機制,檢察官的足跡遍佈大樟溪流域19個鄉鎮,推動整治污染企業9家、規範養鰻場17家,解決重點水環境問題12個,莒口閘斷面水質穩定性得到顯著提升,大樟溪及其支流水質常年穩定在Ⅱ類標準。
入海段:助力推動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有機統一
沿海防護林在防風固沙、保持水土、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農田村莊減輕自然災害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4年間,林某某等4人合股投資,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在長樂某海邊地塊非法佔用沿海防護林地,建造10餘口養蝦池,經營養殖海蝦,破壞林地11810平方米。
今年1月,長樂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案時,認爲林某某等4人除了非法佔用林地,還破壞了生態公益屬性,於今年2月26日向長樂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林某某等4人賠償案涉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用約85萬元,以及被毀壞林地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費用約3.7萬元。
長樂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案件辦理過程中,此時海蝦即將成熟,當事人和家屬十分擔心養殖的10多口海蝦可能遭受滅失,對司法機關有一定的牴觸心理。考慮到林某某等4人系村民,養殖海蝦作爲他們的重要經濟來源之一,我們多次溝通法院、當事人和家屬、律師,決定讓林某某將海蝦養成賣掉後,將收益用於生態修復,既可以實現養殖經濟效益,又能恢復生態功能。”
在長樂區法院調解下,檢察機關與林某某等4人達成調解協議,林某某等4人表示自願出資3.7萬元認購林業碳匯452噸,用以替代性修復受損的林地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並按照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自行修復被破壞的涉案沿海防護林地11810平方米,並且在刑事案件庭審之前賣掉海蝦,拆除養蝦池,恢復林地生態面貌。
今年5月22日,林某某因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其餘3人適用緩刑並處罰金。林某某等4人均認罪。
位於連江縣琯頭鎮的川石島,閩江東北支流從這裡奔向大海。連江縣發揮依託得天獨厚的海洋優勢,積極發展藍碳經濟,擁有全國首個縣級海洋碳匯交易服務平臺和全國首傢俱有海洋漁業碳匯交易資質的企業。連江縣檢察院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積極對接交易平臺、行政單位以及碳匯企業,推動構建碳匯技術支撐體系,同時在辦理生態環境領域案件時,引導涉案人員自願認購海洋碳匯,打造藍碳司法生態修復新模式。
爲充分開展區域協作,目前,連江縣檢察院已與鼓樓、福清、閩侯、閩清、羅源、永泰等多區、縣檢察院達成共建合意。今年上半年,已與鼓樓區檢察院、福清市檢察院共同辦理了跨區域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生態修復的案件,其中一起系全國首宗沉積物和惰性溶解有機物海洋漁業碳匯交易,爲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提供新路徑。
百川歸海勢軒然,萬壑千溝匯紫淵。福州市檢察機關將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融合開展守護閩江流域和“海上福州·檢護蔚藍”專項行動,共奏山海共鳴生態保護曲,持續守護福州“國家生態市”“全球可持續發展城市”建設,把福州這座海濱城市、山水城市建設得更加美好。(羅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