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藥基金明年剩不到40億 民團籲「儘快法制化」明訂財源

▲臺灣癌症基金會呼籲「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圖/記者趙於婷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提出的百億「癌症新藥基金」在今年正式啓動,但臺灣癌症基金會今日表示,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明年新藥收載可支配經費粗估只剩不到40億元,恐難維持新藥需求,呼籲政府要儘速完成「癌症新藥基金法制化」,明訂癌藥基金的財源和運作。

臺灣癌症基金會今日公佈專款預估支用情形,據統計,今年8月1日前,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分別治療包括肺癌、乳癌、大腸直腸癌、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神經纖維瘤等,預估受惠人數超過3300人,平均每名癌友1年可減輕逾百萬元的經濟負擔。

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細節,癌症新藥暫時性支付專款編列50億元,連同114年度50億元,合共挹注100億元。

不過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指出,今年正式啓動癌症新藥基金暫時性支付專款,今年8月1日前,基金已收載11項癌症新藥,預估受惠人數超過3300人,平均每名癌友一年可減輕117萬的經濟負擔,不過目前基金僅靠行政預算暫行運作,預算來源不穩,難保未來給付不斷炊。

蔡麗娟說,透過暫時性支付專款提升癌症新藥可近性,幫助廣大的癌症家庭有更好的治療,自政府宣佈規劃百億癌症新藥基金後,病人最關心的問題是「藥什麼時候用得到?」癌藥基金元年的執行率偏低,因爲流程建立需要時間,相信這只是暫時性的現象,但隨着越來越多藥品收載,未來支出必然大幅增加,如果政府僅維持50億的挹注,病友恐怕仍會面臨有藥等不到的困境,因此期盼政府能儘速補滿百億,並加速審查。

臺大藥學院教授沈麗娟也認爲,癌症新藥基金提升到「法律位階」,不只能讓預算來源明確,另一方面,還能將癌藥基金的給付程序、時程、責任機關、行政規範完整明訂。

她表示,未來新藥基金就像是幫健保「先行支付」,同時蒐集「真實世界證據(RWE)」,三年內須進行醫療科技再評估,一旦新藥經再評估後,證實符合成本效益且掌握明確財務衝擊,則可改由健保常規支付,形成制度上的無縫銜接,而若新藥未能證實所稱效益,則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