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羅天子幫做錢母?臺中乩童侵佔信徒百萬 遭判1年2月
臺中太平區某宮廟鄭姓主事兼乩身,向郭姓信徒以做錢母法事爲由收100萬元約2周還款,事後卻侵佔入己挨告,他辯稱該筆錢是郭簽賭的賭金,郭則說鄭在閻羅天子前稱要幫他做錢母,「要押100萬元才神明那邊」;法院不採信鄭辯詞,依侵佔罪判他1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鄭男獲郭姓信衆自2023年6月起多次捐款給廟方後,就像郭表示可以透過做錢母增加運勢,法事施作完畢後就會還錢,郭同年8月22日、25日,各自交付50萬元、50萬元當作錢母科儀法事之用。
原本雙方約定2周後9月4日歸還款項,鄭卻以7月不宜施作法事等理由,事後又一再拖延拒絕還錢,並將100萬元侵佔入己。
臺中地院審理時,鄭坦承收受100萬元,但矢口否認侵佔,辯稱郭男交付的款項是簽賭的賭金,是因爲怕被妻子懷疑,纔會在對話紀錄中稱款項是作爲錢母科儀法事。
郭男證稱,2023年8月參加法會,鄭就跟他說「閻羅天子要幫他做錢母」,讓他運氣可以好一點,要押100萬元在神明那邊,之後拿回部分放銀行、3600元買東西給長輩吃,3600元拿去捐款,這樣就可以帶來財運。
郭來說,鄭點收100萬元後用紅紙包起來放在閻羅天子下面,交錢之前鄭還有說2週會歸還,鄭也確實也替他施作法事。
法院勘驗對話發現,郭的妻子曾傳訊向鄭說,「麻煩告知取回造錢母科儀100萬元的時間,希望您不會又是百種理由,一再推辭,神明的美意也都沒有了」,郭妻還說,「我們資金來源乾淨清楚,警察要查要扣也不怕。」鄭則回「會早起辦妥此事。」不採信鄭辯詞。
法院查,鄭男友詐欺、強盜前科,素行不佳,受領款項供做錢母法事的100萬元後,又否認犯罪、飾詞狡飾,且多次無正當理由未到庭耗費司法資源,也沒和郭和解,犯後態度惡劣,依侵佔罪判他1年2月。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