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遭斷腳筋「深海閻王」強吻女童入獄 運動中心又性侵少女遭判9月

王毓霖傷愈後成爲國小柔道教練,卻在2021年強吻女童遭判刑1年6個月。如今他因性侵14歲少女,再次被判刑。(翻攝深海閻王-Kenny臉書)

綽號「深海閻王」的44歲柔道教練王毓霖,過去曾與自稱「朱元璋第19代傳人」的北市前里長朱雪璋比武,遭設局砍斷腳筋,傷愈後成爲國小柔道教練。未料,他在2021年強吻女童遭判刑1年半;2023年又因性侵14歲少女,再次被提訊起訴,審理期間,王欲以15萬和解,但被害家屬不接受,法院昨(11)日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判處王毓霖有期徒刑9月。全案可上訴。

早在2021年,王毓霖擔任國小柔道教練期間,曾於課後以協助收拾教室爲由,將一名女童抱坐在腿上撫摸臀部,還強吻臉頰及嘴脣,事後更稱「不準告訴別人,這是我們的秘密」。女童回家告知父母后立即報警,王辯稱只是在玩,未被採信。法院一審、二審皆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已發監服刑。

第二件性侵害案件,事發於2023年5月20日,王毓霖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14歲國中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仍相約至北市某運動中心,並在廁所內性交得逞,少女事後在社工及外婆陪同下報案。檢警調閱運動中心監視器,發現兩人當天傍晚5時23分一起進入場館,約17分鐘後離開,並在少女身上驗出王毓霖的DNA。檢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他起訴。

案發後,王於2024年6月在臉書發文稱「自己無心之舉傷害了身邊的人」,同時喊冤表示「我可以被侮辱、被欺負,但無法被冤枉」,隨後疑似輕生,所幸被及時救回。

據瞭解,王毓霖獲救後出庭,曾提出15萬元盼與少女及對方家屬和解,但因少女家屬不願接受未到庭,調解失敗。

士林地院11日判決,王毓霖被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而王毓霖已爲前案入監服刑,若本案不上訴,將由檢察官聲請定二罪合併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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