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財產申報不實 遭罰290萬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監察院今(4日)公佈第290期廉政專刊,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中,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因財產申報不實,遭罰290萬元。

在第290期廉政專刊「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114年4月至6月)」部分,國民黨立委顏寬恆申報109年1月31日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

監察院指出,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爲故意隱匿財產爲不實申報,開罰顏寬恆2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