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患僅43人獲生育保存補助 醫籲放寬全癌全齡
即使罹癌,也應擁有生育權,國健署自二○二五年九月一日起開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針對十八歲至未滿四十一歲乳癌、血癌(白血病、淋巴癌或多發性骨髓瘤)個案提供生育保存補助,截至十月底,共四十三名癌友(卅三女、十男)通過審覈。
癌症患者存活率逐年提升,守護癌症病人的「生育權」已成全球醫界重要課題。國健署「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系針對十八歲至未滿四十一歲乳癌及血癌等個案提供實質補助,女性取卵療程每次最高補助七萬元,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最高補助八千元。
國健署統計,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共四十三名癌友通過資格審查,男性十人、女性卅三人,從癌別來看,乳癌最多,共廿七人,血癌則有十六人。至於年齡以卅歲以上居多,卅歲至卅四歲十六人、卅五歲至四十歲十八人。
臺灣生育力保存學會理事長、奇美醫院婦產部部長蔡永傑表示,少子化已成國安危機,但目前條件侷限,期待逐步放寬補助條件,讓所有癌別的病友都能受惠,真正落實生育權與平等醫療的精神。
蔡永傑強調,目前補助方案設有年齡限制,然每年許多兒童、青少年罹癌,雖然治癒率很高,抗癌過程中接受較重的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恐失去生育能力。政府應該放寬年齡、不限癌別,採全癌全齡補助,甚至比照日本,補助納入卵巢組織冷凍,守護癌症病人「生育權」。
對此,國健署表示,目前暫無考慮全癌全齡補助,後續將實證蒐集資料及與專家討論,持續評估並研議癌友的生育保存需求。癌症疾病因素類型多元及臨牀實務病程變化複雜,此試辦方案在研議過程已蒐集相關實證研究及國際作法,在所有癌症個案中,以乳癌及血液癌等癌症治療,嚴重影響生育功能,因此,也是最主要生育保存對象。
國健署表示,將加強宣導,讓更多癌友瞭解補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