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預告期延到下週二 業者盼有「避風港機制」
國建署長吳昭軍談「菸害防制法」草案進度。記者李青縈/攝影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上週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草案,對電子煙以及未經覈准上市的加熱煙,新增沒入銷燬物品的規定,也強化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管制。國健署長吳昭軍指出,外界認爲預告期太短,還有意見來不及反映,因此延長至18日;另,網路平臺業者盼設置「避風港機制」,在特定區域內不受管理,但實務上較難實現。
國健署3月4日公佈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7天,針對電子煙以及未經覈准上市的加熱煙,新增沒入銷燬物品的規定,包括強化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管制,若業者經通知後,24小時內未移除違法資訊,違者最高罰200萬元。
吳昭軍說,預告期已經在禮拜二結束,但收到不少團體反應預告期太短,有些意見還在整理來不及期限內表達,因此延長一週,預告期到18日;目前書面意見加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累積300多則意見。
在沒入銷燬電子煙以及未經覈准上市的加熱煙部分,吳昭軍指出,大多數人支持,但反煙團體認爲不只是販售、展示等,連「持有」電子煙以及未經覈准上市的加熱煙也應納管理。
另,吳昭軍表示,會加強網路平臺業者管理,特別是境外業者較難控管,因此希望設有「避風港機制」,劃定一個範圍在該區域內,行爲不受法律管控,但實務上運行不論是民間團體還是政府都難以接受,還會跟平臺業者釐清問題,開會討論。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