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預告期滿 民團盼「持有」電子煙一併沒入銷燬
國健署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增訂違法煙品沒入規定、網際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的管制,18日預告期滿,取得471則意見。(本報資料照)
國健署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增訂違法煙品沒入規定、網際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的管制,18日預告期滿,取得471則意見。現行版本僅針對販賣、供應、製造、使用違法煙品者開罰、沒入銷燬,民團希望將「持有」的產品也一併沒入,避免電子煙、載具繼續流通。網路平臺業者則提出「安全港機制」,期望配合政府下架違法販售頁面時,衍生的糾紛可在法律上免責。國健署將盡速召開法制專家會議,研議修正後送入政院,尚未有時間表。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有兩大重點,第一是依據地方在稽查取締的實務需要,增訂違法煙品沒入規定,如販賣、供應、製造、使用違法煙品,被查獲後不僅可開罰,還可依法沒入並銷燬;第二是增訂網際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的管制,現行條文沒有通知下架機制,都是和網路平臺業者召開多次會議和溝通,請他們自主管理,因此增訂相關條文,未來可依法行政,網路平臺業者須在接獲通知後24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違法煙品的廣告,否則可開罰40到200萬元。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預告期間共取得471則意見,包含家長團體在內,民團希望不僅是販賣、供應、製造、使用違法煙品需壓迫沒入銷燬,民衆若「持有」電子煙、載具,也要沒入銷燬,才能避免在市面上繼續流通。
另針對「網際網路管理專章」,網路平臺業者提出「安全港機制」,若平臺配合政府通知處置,致生損害於用戶或第三人者,免負賠償責任。羅素英說,假設有人在某平臺販售電子煙,平臺配合政府下架,業者希望衍生的糾紛可在法律上免責。國健署將召開法制專家會議,就蒐集到的相關意見進行討論、研議修正草案後送入政院,時間未定。
菸害防制新法自2023年3月22日實施近2年來,董氏基金會已檢舉電子煙及加熱煙的違法案件3759件,其中號稱「IQ*S臺灣官網」的加熱煙網站,今年年2月發現網頁已下架,但竟然在3月改網址重新上架,主打加熱煙IQ*S最新系列,標榜功能、口味都更升級。
董氏基金會指出,這些號稱臺灣官網的網站,敢如此囂張,就是篤定政府不會處理架設在境外的網站,籲請政府仿效泰國,結合「數位經濟暨社會部、國家警察廳、衛生部」的力量,直接封鎖76個新興煙品行銷網站,積極防制煙商透過網路平臺誘引年輕人、向臺灣的年輕人任意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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