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南山:聚焦司法需求 護航建工行業

發展是硬道理,項目是硬支撐。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是全國知名的經濟大區、科技強區、創新高地,本地生產總值連續12年位居廣東省區(縣)第一。全區經濟社會蓬勃發展的同時,城市建設更是熱火朝天、日新月異。2025年新年伊始,全區共有36個項目新投入建設,371個在建項目正全速奮力抓進度。

南山區各項工程項目順利開工建設的背後,離不開司法的有力護航。近年來,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聚焦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司法需求,堅持專業化審理與參與社會治理並舉,“治已病”“診未病”“防再病”並重,全力防範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保障轄區工程項目建設順利推進,爲南山區全力衝刺“萬億級城區”目標保駕護航。

聯動解紛,保障項目平穩落地

“這一次,項目真是活過來了!”2024年12月,南山區某房地產項目正式開盤售賣,看着營銷中心內人潮涌動、熱鬧非凡的景象,項目負責人老林感慨萬分。

2022年9月,該房地產項目因所涉建設單位股權變更,引發股權轉讓糾紛。南山區法院立案後,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對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中的部分產權份額採取保全查封措施。因項目開發商未能提供任何擔保用於保全置換,項目運行一時陷入停滯。亟待項目開盤迴流資金的投資方、開發商等心急如焚卻又無計可施。

考慮到該房地產項目在建樓盤均已封頂,符合申請預售許可的相關條件,爲避免保全措施影響項目進程,在區委、區委政法委領導下,南山區法院緊急召開專項會議,與各方當事人、區住建、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相關部門多次溝通協調,在幾無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創新採取“解封宗地—辦理預售許可—預查封房產”的保全變更措施,各部門各節點環環相扣,僅用時一天即完成從宗地解封、發出項目預售證到預查封46套房產的所有流程。

幾天後,該房地產項目順利開盤發售,當事各方也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項目開盤後,前兩期款項現已支付到位。

該房地產項目平穩落地的背後,離不開南山區法院凝聚各方力量、助推轄區工程項目安全有序推進的心血和努力。

爲精準服務“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2023年7月,南山區法院正式成立房地產司法審判保障團隊,抽調資深法官組成房地產、建設工程領域案件專審團隊。同時,深化部門聯動,建立健全前端治理體系,與區住建、國土、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建立常態化聯席會議制度。針對部分重點房地產項目,與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合力加強對建工企業全流程風險監管防控。通過案件審理和聯動解紛工作,及時發現、化解、總結、治理房地產、建設工程領域方面存在的法律風險。

針對涉衆房地產案件及涉重點房企案件,南山區法院積極組織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協同審理,並引入房地產領域、建築工程領域專業技術類專家及相關行業協會等專業人員,建立房地產案件專家調解室、專家諮詢庫,推動建工領域糾紛多元高效化解。

專審團隊成立至今,已妥善辦理涉工程款結算、房屋買賣、房屋租賃案件2000餘件,審理涉重點房企案件、拆遷安置補償等涉衆糾紛案件100餘宗,推動64宗系列案件先行實質化解。

靶向普法,爲企業精準“開方”

2024年12月5日,在南山智造·紅花嶺產業園一期項目施工現場,一堂別開生面的“法治宣講課”正在熱烈進行中。

爲保障產業園區的順利建設,“面對面”解答建工領域司法疑問,南山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龐海婷邀請來自建工行業的40餘名企業家代表、施工人員走進項目施工現場,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風險防控”爲主題開展普法宣講,就建設工程領域法律風險防範與建工企業代表開展深入討論。

“聽完龐法官這堂課,我們對施工合同風險防範有了更深的認知。以後公司在簽訂合同時,一定對款項計算、結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避免模糊條款影響後續工程驗收。”中建二局二公司負責人“課後”表示。

“要寫好司法審判的‘後半篇文章’,需要法官充分總結利用審判經驗、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做好以審促治工作。”龐海婷介紹道,爲幫助更多建工企業識別防範項目建設中的法律風險,2024年12月,她帶領團隊全面梳理近年來涉建工領域糾紛特點、涉訴風險,邀請30餘名企業家代表走進法院交流座談,並彙總編寫《建築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法律風險防控指引》向轄區企業發放,電子文本全網公開供公衆查閱,從源頭減少建工領域涉訴糾紛發生。目前已發放《建築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法律風險防控指引》2000餘份。

爲切實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針對訴訟中發現的法律風險,南山區法院各專業化審判團隊常態化、針對性向相關企業發送《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指導信》,對企業暴露的相關法律風險作出提示和指導,促進涉案企業“除痛去痾”、良性發展。

截至目前,南山區法院已向46家企業發出《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指導信》,對涉訴較多的24家企業面談指導,開展27場助企普法宣講,惠及企業500餘家。

審慎保全,營造助企“暖環境”

劉師傅從李老闆手裡承接了某高層住宅項目的部分土木工程,之後,劉師傅安排100多名工人爲該項目作業。但工程還未完工,工人就被要求退場,雙方就最終結算款起了爭議,劉師傅遂將李老闆以及項目的發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公司全部訴至南山區法院,要求三家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提出了保全申請。

經過調查,劉師傅與李老闆簽署的是勞務分包合同,與三家公司間並不存在直接合同關係,且三家公司在此項目中對應的工程款均已結算並支付完畢。如果依劉師傅申請,保全凍結企業賬戶,將給三家公司後續經營造成不良影響。

考慮到事關百餘名工人的工資權益和三家建工企業的正常運營,承辦法官迅速組織開庭,判決違法轉包的李老闆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並向劉師傅釋法說理。劉師傅最終撤銷了針對三家企業的保全申請,避免了三家企業因涉訴影響經營。

建工案件往往涉及發包方、轉包方、分包方、實際施工人、掛靠單位等多方主體,原告難以清晰辨別責任主體,導致參與工程項目的相關無責企業被動涉訴的情況常有發生。爲平衡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及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南山區法院審慎採取保全措施,避免明顯超標的查封,對不應保全、惡意保全、濫用保全的情況依法不予保全,並在全市法院率先試行“固定賬戶查封”“最高額銀行獨立保函”等替代性保全查封機制,爲轄區多家建工企業釋放上億元流動資金。

“服務企業就是服務發展,我們在執行涉建設工程領域相關案件時,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堅持以溝通爲先,爲涉案企業配合履行提出如實申報財產、分期還款、保理支付、召開債權人會議、防控法律風險等執行建議,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激活營商環境‘一池春水’。”南山區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記者 籲青 李倩 通訊員 胡旦)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