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修正公式免修法 財部應提解套

財稅學者認爲,新版《財劃法》是避免中央集權又集錢。圖爲先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已逾25年未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29日依新版《財劃法》公式計算,通知各縣市明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及分配款數額,總額爲8841億元,其中,10縣市獲配金額比預先少,且爆出300億元無法分配爭議;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新版《財劃法》是避免中央集權又集錢,或許藍白設想不夠周全,導致操作上有枝微末節瑕疵,呼籲由最具財稅專業的財政部提出解套辦法,或許只要稍微修正分配公式就能解決了。

黃耀輝進一步分析,我國《財劃法》廢省後沒有修過,演變了幾十年,中央與地方的稅收收入佔總額75%、25%(省政府時代是6比4),中央被詬病爲集權又集錢,藍、白合作推出新版《財劃法》後,現在中央與地方逐漸平衡,成爲66%與34%;黃耀輝認爲,或許藍白設想不夠周全,但300多億元僅佔3.4%,大家不必爲了細微末節就否定新版《財劃法》的貢獻。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每年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款數額等,都會因爭議而鬧上臺面,由於「政治因素」摻雜其中,中央經常利用分配權而上下其手,纔會每年衍生吵不完的爭議,中央做財政收支分配時,一定要符合公平、公正與公開原則,才能避免爭議。

殷乃平以營業稅爲例,過去地方收了就歸地方,現在因全國性一次收取,中央就有分配地方的權限,像六都商業活動多,營業稅一定比農業縣市或離島高,當經濟維持成長時,若六都總分配額還變少,地方政府就會感到分配不公平,因此,政府應藉由問題,將公平的機制建立起來。

黃耀輝則建議,新版《財劃法》不必大張旗鼓重新修法,由專業、技術最嚴謹的財政部提出一個解套方法,就能解決問題;黃耀輝還說,過去中央掌握全國稅收,被批集權又集錢,現任總統賴清德過去擔任臺南市長、行政院長時,都曾要求財劃法要改革,現在政府、地方方向一致,其實很好解決當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