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霸觀霧遊憩區違規出租自行車 業者挨罰3000元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日前在觀霧遊憩區停車場查獲未經許可經營自行車租賃業者,依國家公園法裁罰新臺幣3000元,呼籲遊客選擇合法業者以維護安全與消費權益。

雪管處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今年4月接獲民衆陳情,指在觀霧向業者租賃自行車,不幸發生意外受傷,業者不予理賠等事件。

雪管處調查,業者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遊客交易,在停車場陳列逾10輛自行車,並提供自行車坐墊、收取租金以及交付鎖具密碼等行爲,供租客直接領取使用。

雪管處說,雖業者辯稱僅爲運送租借車輛,並非現場擺攤兜售,但查證結果顯示有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內設攤營業行爲,依國家公園法裁罰3000元,也呼籲民衆選擇合法業者服務。

雪管處表示,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於指定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這類違規行爲不僅破壞管理秩序,還可能影響遊客安全及消費權益,並對自然環境造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