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法》初審通過 發臺幣穩定幣五大規範
新臺幣穩定幣來了。財委會昨(3)日初審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首度替臺幣穩定幣建立法律制度。市場預期,未來跨境匯款、電子支付,甚至信用卡清算,都有機會透過區塊鏈技術加速處理,讓資金流動更即時。
據初審條文,未來新臺幣穩定幣須符合五大關鍵規範。首先是雙重把關。穩定幣發行前,須取得金管會許可並經央行同意,確保發行機構符合資格。初期金管會傾向先以銀行做爲發行機構,發行新臺幣穩定幣。
二、十足準備。發行多少穩定幣,就必須準備等值法定貨幣作爲擔保,避免出現擠兌風險。
三、資產隔離。相關準備資產,須存放於境內金融機構,全數交付信託保管,不能與公司自有資產混用。
四、破產保障。即使未來發行機構倒閉,相關準備資產也不會被列入破產財團,持有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五、禁止付息、隨時可贖回。穩定幣不得支付利息或任何形式收益,發行人不得拒絕贖回申請,收到申請後須儘快返還等值法定貨幣。
市場指出,未來穩定幣至少有三大運用場景,包括一、跨境匯款更快,透過穩定幣與區塊鏈技術,資金有機會即時到帳。
二、愈來愈多企業將穩定幣用於國際貿易與企業支付後,勢必與傳統金融體系接軌,也將帶動新臺幣穩定幣及相關金融服務需求。
三、數位金融新基礎建設。穩定幣有機會應用於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等數位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