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監管爲虛擬資產開大門 金管會:穩定幣發行不預設金融機構

童政彰指出,臺灣早期確實是從嚴格監管、防堵犯罪的角度來規範,但隨着產業逐漸成熟,各國監理機關開始正視其發展,監管不再是一味的防堵,而是將其視爲產業扶植,因此《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草案中,涵蓋公司治理、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完整規範,並正式將其納入產業定位,同時,專法特別爲穩定幣賦予法律地位,未來發行必須經中央銀行與金管會同意,以降低金融市場衝擊。

童政彰指出,美國近期推出的穩定幣框架,某種程度上能支撐美債與美元價值,因發行美元穩定幣需以美債及美元爲準備資產做支撐。穩定幣若在虛擬世界獲得認可,也意味着可掌握該國的貨幣清算權與發行權,對國家在國際金融與虛擬世界支付領域有戰略意義。金管會在這方面持開放的態度,未來將與央行合作,並與金融研訓院與公會討論、制定相關子法。

針對立委詢問幣安(Binance)是否能到臺灣落地,童政彰迴應,先前是由銀行局以洗錢防制角度監管,現在因產業扶植方向已移交至證期局負責,窗口也在證期局。他表示,整體態度是開放的,立專法的目的就是讓產業能依循正常治理與法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