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券商申設簡易分支機構 金管會預計Q2開放

副局長黃厚銘表示,因應近年證券商朝數位轉型發展,線上開戶及電子交易比重日益提升,券商實體分行的營業大廳需求降低,對此擬修法開放券商可額外新設或將現有分支機構變更爲簡易分支機構,規模較小、人員精簡且業務範圍較簡化。

據證期局統計,截至2024年底,共有64家券商設立829家分支機構。黃厚銘說明,券商簡易分支機構不經營交易下單等證券經紀業務,由券商依業務需求及人力配置規畫,選擇辦理財富管理及證券經紀業務的招攬與開戶前置作業。

黃厚銘表示,簡易分支機構與一般分支機構的資本額要求均爲3000萬元,但簡易分支機構因無經紀業務、不會有交割風險,若新設不須向證交所繳交交割結算基金、現有一般分支機構轉換則可申請領回。由於營業風險較低,提存的營業保證金可由500萬元降至200萬元。

若現行券商的一般分支機構欲變更爲簡易分支機構,應符合最近1年未曾受周邊單位處以停止或限制買賣處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大於150%、無須增加實收資本額等規定。考量仍有非電子化交易客戶需求,單家券商分支機構的新設並計變更總家數,每年不可超過3家。

黃厚銘指出,簡易分支機構的申請許可及核發許可證照程序,均與現行設置分支機構相同。若由一般分支機構轉換爲簡易分支機構,由於人員勢必因此精簡,故券商應在營業計劃書載明變更事由及針對原客戶處理機制,並應檢具員工安置計劃,以維護員工權益。

金管會表示,此次規畫修法開放券商可設置簡易分支機構,除提供業者設置營業據點多元選擇,並有助於券商提升品牌能見度與分支機構滲透度,落實普惠金融目標,預期最快可於第二季完成修法並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