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調高光電板回收費 環團盼經濟部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

環團今天舉辦記者會指出,13.5萬片災損光電板需155天才能全部清完,衍生不少暫置問題。(蔡佩珈攝)

今年第4號颱風丹娜絲過境,光電板去化問題備受關注,其實爲了避免光電板20年後壽命屆滿,卻無人清理的問題,經濟部已向光電業者收取每千瓦1000元的模組回收費,儘管回收再利用成本上漲,環境部曾於去年提出調漲至1400元,卻遭經濟部拒絕。環團今天舉辦記者會,強調目前費率不足以反應上漲的光電板回收成本,呼籲經濟部能源署勇於調高費率,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

爲讓廢棄光電板被妥善回收,經濟部能源署根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向建置業者收取模組回收費每千瓦1000元,再由環境部提出運作內容,向能源署申請使用,以進行後續回收。因回收再利用成本上漲逾5000元,環境部曾提議模組回收費調漲至1400元,最終遭經濟部拒絕。

丹娜絲颱風影響,大量光電板提早排出,環境部統計,全臺共33案場、光電板總受損約13萬5000片。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天指出,該制度2020年上路至今不過5年,即碰到丹娜絲颱風造成12.1萬片光電板須報廢回收,而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技術持續進展、人力成本上漲,進一步推升回收成本,每千瓦1000元的費率偏低,時間久了,可能讓基金虧損,建議能源署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勇於調高該費率,反映回收成本。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每千瓦1000元的費率連付處理費都不夠,遑論能支應拆除及運輸成本,能源署應立即重新檢討,並調高模組回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