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重飛未依SOP、華航捨近求遠轉降有疏失 民航局開罰

星宇航空今年3月3日JX789航班從臺北飛菲律賓克拉克,機師進場重飛未按SOP,民航局近日完成調查報告,分別針對業者、機師裁處。星宇航空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星宇航空今年3月3日JX789航班從臺北飛菲律賓克拉克,機師進場重飛未按SOP;華航4月13日CI753航班臺北飛往新加坡途中,1個發動機故障,機長捨近求遠轉降高雄機場。交通部民航局近日完成調查報告,確認2案均有疏失,分別針對業者、機師裁處,後續送評議會決定裁罰金額。

星宇航空3月3日JX789航班於菲律賓克拉克機場降落進場時,因進場高於正常下滑道,駕駛決定重飛,期間因未適當使用自動駕駛,造成航機速度及下降率增加,導致近地警告系統作動,機長隨即操控航機爬升至安全高度,最終安全降落。當時星宇航空表示,2名機師於進場重飛時,未依公司飛行操作程序,經調查後已自請離職。

而華航4月13日CI753航班從臺北飛往新加坡,途中出現1個發動機故障,機長在單引擎執飛下,轉降高雄機場。當時附近還有其他機場可轉降,但因機師捨近求遠決策引發討論,也有知情人士指出,選擇轉降機場的評估因素衆多,包含天氣、航程都要納入考量。

民航局近日完成調查指出,星宇航空JX789航班於菲律賓降落與重飛過程,飛航組員確實未依程序操作,公司內部通報程序也有缺失,將於評議後,針對業者、機師分別裁處。

華航部分,民航局表示,經比對氣象、通話等相關資料,機師執行空中關車與轉降過程,處置未違反規定,但該航班未能降落於航路中備降機場或最近的合適機場,顯示華航監控作業仍有缺失,將於評議後裁處業者。

星宇航空指出,對任何影響飛航安全的行爲皆採取零容忍態度,也絕不袒護。星宇航空獲悉此次事件發生後,立即查證並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針對該事件,星宇航空除配合主管機關調查外,並已針對航員訓練,以及內部通報程序執行多項改正及強化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而華航也表示,當日轉降事件,航程中發生異常情況的通報機制實可進行優化,華航內部已執行檢討並完成航務相關作業手冊修正調整,嚴格落實人員執行相關作業程序;華航重申,執行每趟飛行任務時,始終以安全爲最高指導原則,感謝立委、主管機關及各界的寶貴意見與指正。

根據民航法規定,民航局可處機師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航空公司可處60萬到300萬元,但仍須評議會 後纔會確定裁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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