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移工挨罰 勞部撤處分引議

食品董事藉教包糉性騷女移工罰10萬,勞動部訴願會以董事非最高負責人爲由撤銷裁罰。圖爲防治職場性騷擾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曾爆發性騷擾吃案,引發各界關注,勞動部因而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中明定若最高負責人爲性騷擾行爲人,勞工可向地方政府申訴,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新北一名食品公司董事藉由教外籍女移工包糉子,趁機從後面環抱對方、摸手,新北市政府認定性騷屬實開罰10萬元,勞動部訴願會以董事非最高負責人爲由撤銷裁罰,該名董事還說這樣的肢體碰觸是「正常動作」,引發議論。

5名越南女移工任職該公司期間,遭董事長配偶、公司董事周君多次以教包糉子爲由肢體碰觸,包括臉靠申訴人的臉很近、手往前抱、用雙手夾緊手等行爲,新北市政府認定符合職場性騷擾,開罰周君10萬元,他不服提起訴願。

周君在勞動部訴願會辯稱是5名申訴人的老闆,舉止僅是教導,更認爲從後面環抱、摸手、從背後臉靠申訴人很近等肢體碰觸是正常動作,怎麼會認爲是性騷擾?

勞動部訴願會認爲,該公司最高負責人爲董事長,難論斷周君能代表董事長,要求新北市政府調查董事長是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指定行爲人代理董事長職權後再另行處分,因而撤銷處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性工法》訂定最高負責人由地方政府裁罰,正是認爲公司無法秉公處理。本案最高負責人與行爲人爲配偶關係,還是公司董事,難以想像會公平處理,勞動部應透過函釋或修法擴大最大負責人定義。

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張妙如提醒,本案當事人於公開場所遭遇性騷擾時,申訴較容易有證據支持,部分性騷擾事件發生在較隱密空間,勞工應有所謹惕,包括找其他人陪同等,若行爲人爲慣犯,最好還準備錄音、錄影設備。

至於本案遭勞動部訴願會撤銷,張妙如指出,目前《性工法》裁罰對象僅限「最高負責人」,若要打造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應思考擴大最高負責人解釋或修法。

此外,本案雖對行爲人裁罰遭訴願會撤銷,公司因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也遭裁罰、公佈名稱,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廢止其外國人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