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童判25年!「大貓案」共犯美術館叔叔另涉他案 刑期再加重

▲與大貓共同性侵猥褻多名幼童的樑男涉及其他案件,追加判處10年及8年6個月徒刑。(示意圖/123RF)

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綽號「大貓」的權自立涉嫌性侵3名女童及1名男童,其共犯樑恩睿因假借照顧兒童之便犯下多起性侵案件,被稱爲「美術館叔叔」。基隆地方法院先前已就樑恩睿所涉14項罪名判處合計117年6個月徒刑,最終應執行25年定讞。檢方後續偵查中又發現樑男涉及其他案件,經起訴後,基隆地院近日再依《強制性交罪》及《違反性剝削防制條例》追加判處10年及8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於花蓮警方2023年5月偵辦案件時,在嫌犯的行動硬碟中發現多段猥褻、性侵女童的影像,進而追查當時居住於基隆的權自立。權男涉嫌在受託照顧鄰居3名未滿12歲女兒期間犯案,卻於2024年8月20日警方持拘票逮捕時墜樓身亡。檢警擴大偵辦後,發現同案被告樑恩睿假借照顧之名,性侵其中2名女童,並唆使女童的未成年舅舅對長女進行指侵及猥褻。樑男更以手機拍攝犯罪過程並上傳網路,因而遭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乘機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及《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14罪判處樑男總計117年6個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樑男上訴後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值得注意的是,樑恩睿2021年曾任北美館研究助理。懲戒法院認定其行爲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以「免除職務」予以懲戒。判決書指出,樑男爲滿足私慾侵害弱小兒童,更拍攝性影像導致被害人承受難以彌補的創傷。

檢方後續從查扣影像中發現樑男另涉其他相似犯行,遂追加起訴。基隆地院本次審結,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另依《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之電子訊號罪》判處8年6個月徒刑。